第一节 募兵与征兵
第一章 兵役
第一节 募兵与征兵
一、募 兵
民国十五年(1926年)张作霖为扩大势力范围,派东北军暂编第一师一部进驻密山,曾招募
兵员。应募者多为游手好闲的懒汉、匪盗或逃债躲祸之人。旧军队成份复杂,纪律松驰,道德
败坏,吸鸦片烟,每到一地就抓人溜马,翻箱倒柜,调戏妇女,要吃要喝,这些人打骂群众,
说什么“打粳米,骂白面”。所以当时流传着“好人不当兵,好铁不碾钉”的民谣。
1937年 1月,伪满洲国公布《国兵募兵纲要》沿用募兵制。当时对适令青年(18岁至24岁)
按比例召募,被召募者,服役3年。
二、征 兵
1941年 4月又颁布伪《国兵法》,募兵制改为征兵制,这种制度是强迫广大青年编入伪满
军队替日本关东军充当炮灰。伪《国兵法》规定:“凡年满19岁的青年便为征集之列,兵役为
三年”。检查不合格者为“国兵漏”,要“勤劳奉仕”三年,每年都要无偿劳动几个月。密山
属第十一征兵区。从1941年至1945年被征集者近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