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志愿兵与义务兵
第二节 志愿兵与义务兵
一、志愿兵
1946年秋季,民主政府建立之后,全县有 347名青壮年志愿参加了东北民主联军的警卫师。
1947年成立独立团,3,100名青壮年踊跃报名参军。1948年春,有1,400名青壮年参军,编入
第四野战军六纵队。1950年12月,全县动员组织 600名青壮年参加二线兵团,开赴朝鲜战场,
参加抗美援朝。
在志愿兵征兵时期,人民群众怀着保卫新生的人民政权,保卫胜利果实的满腔热忱,积极
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踊跃参军参战,出现了青壮年主动报名,父母送儿子,妻子送丈夫上
战场的动人事迹。
二、义务兵
1955年,全国正式实行义务兵役制。密山县在1954年冬季进行试点,当年征集了 260名新
兵,第二年正式在全县实行。实行义务兵役制的三十多年来,广大青年和家长热烈拥护兵役法,
适令青年积极报名应征,由于任务数字限制,只有少数经过严格的政治审查和身体检查合格的
才被选送给部队。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密山县每年都向部队输送一批新兵。为了使他们安心
服役,县、乡政府认真加强了拥军优属工作,对义务兵家属有困难者都给予了优待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