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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演出场所

第六节 演出场所




  一、华乐舞台

  民国元年(1912年)建在密山县城(今知一镇),墙壁为下砖上木,盖为草盖。内部设有二楼
包厢。后曾几经维修,另建五、六间平房称“后宫”,专供流动演员食宿之用。1985年,知一
镇新建起了俱乐部,原“华乐舞台”即被拆除。

  二、平阳镇戏院

  东戏院 民国九年(1920年)平阳镇街东建一座长50米,宽30米,高20米的二层楼戏院。门
南、台北,后台为化妆室,东西各有太平门。二楼东、南、西三面为包厢。座席千个。园内照
明用5盏大汽灯。每日演出,早晚两“开厢”。名角演出时,除售零票外,还卖“红票”(予售
票)。1927年秋,失火烧毁。

  西戏院 民国十三年(1924年)仿哈尔滨大舞台,在平阳镇街西建二层“八角楼”戏院,八
面墙,每面墙长9.5米,直径23米,楼高30米。1米高青方石为基,上部为木制,铁瓦封盖。正
门面东,东南、东北各有太平门一个。舞台半圆形占一楼西侧三分之一地面。西墙外有长10米,
宽3米“耳房”(厢房)为后宫,化妆、住宿用,两侧设有“将相门”。

  平阳镇没有固定戏班,主要接聘哈尔滨、海参崴等外地名角轮流演出。解放后,此戏院已
成为人民的会场。

  三、东安戏院

  东安戏院建于1940年,座落在今朝鲜中学西面。密山县评剧团建团前后一直在老戏院子演
出,1956年3月8日,剧场由于年久失修,烟筒冒火燃烧了棚上的锯沫子,引起火灾烧毁。

  四、密山剧院

  东安戏院子烧毁,评剧团暂借朝鲜族中学食堂进行演出。1956年农垦部王震部长到密山,
见剧场简陋,说:“将有十万官兵转业,来开发北大荒,密山得有个像样的剧场啊!”于是,
县政府在东安街西转盘西南路边修建一座1,500平方米的剧场,1957年1 月竣工,取名为“密
山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