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考试制度
第十节 考试制度
考试的种类有升学考试、毕业考试、结业考试、抽查考试、月考试等。考试方法有:
(一)百分制考。自清末成立官学堂开始使用。卷面试题无论多少,但总分数不超过100 分,
个别情况,有的外加若干分,但以 100为基础。一般情况下是按题数平均分分,即五道试题每
题20分,有的按题难易适当定分。语文考卷这种情况较多,题和分数的搭配由主考机关和学校
规定。一般80分以上者为优秀,60分以上者为及格,不足者为不及格。
(二)五级分制考。此种考试方法是1953年从苏联学来的。五级分,体现因材施教,因人考
试的性质。一般4、5分为优秀, 3分为及格,2分以下为不及格。五级分中考5分较难,如语文
科 5分,必须是读写、作、讲、口答都是5分的才能总评为5分。数学科,必须是算、讲、口算、
作题都是5分的才能总评为5分。其它科也必须能讲会用才能5分。中学以上,纯5分的学生是奖
章获得者,可选送上级学校。1957年纠正全盘学习苏联教育、教学方式,后又将五级分制改为
百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