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机构沿革
第六节 机构沿革
密山县,在民国以前没有体育管理机构,只是由教育部门兼管。
1931年日本入侵密山以后,为进行奴化教育、推行军国主义,在伪县公署行政科设科教股
兼管全县体育工作。
1948年7月,县人民政府设教育科,有1名干部兼管文体工作。1952年,文教科中增设专职
文体干事 1名,负责全县文体工作。同年成立了“密山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体委主任、副主
任均属兼职。1956年11月,设专职体委副主任1人。1958年,县体委设2名专职干部做具体工作。
12月,体委与文教科合并,在文教科内设文体组。1959年 10月,县体委从文教科中分出,设1
名专职副主任, 3名专职干部。1960年,体委与文教科合并,由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兼任体委
主任、副主任,文教科1名副科长和1名专职干部具体负责体育工作。1961年,体委从文教科中
分出,设1名专职副主任和3名干部,1962年,县体委与文教科合并,由文教科1名副主任和1名
专职干部具体负责体育工作。1967年 9月20日,密山县成立了“三结合”接管委员会,县体委
由密山县人民武装部军管。1972年10月,军管会撤销,县体委恢复,由专职副主任做具体工作。
1974年,由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分别任体委主任、副主任,并设两名专职副主任具体工作。1985
年,县体委建立了体育运动辅导中心,下设四个辅导站,各乡镇由主管文教卫生副乡长牵头,
由文教助理、共青团、妇联组成体育领导小组,全面开展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