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主要少数民族
第二节 主要少数民族
一、朝鲜族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朝鲜族农民宋长进、元德一、崔化宝、边禹铉、金成奎、吴凤三等
人从朝鲜流入密山,见此地水源充足,土质肥沃,印象很深,但没有居住,又流入苏联沿海州。
过数年后,他们又组织30余户贫困的朝鲜族农民从俄国越过兴凯湖到快当别(今当壁镇)定居,
利用洛格河水种水稻。光绪三十年(1904年)从延吉和长春等地迁入部分有生产能力的朝鲜族在
密山城东 4公里(今知一镇归仁村)建高丽营,种水稻。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密山建府后,从
辽宁的辽阳、凤凰城等地向密山实施移民,移入大批朝鲜族;当时朝鲜国内政治、经济压迫深
重,朝鲜人民逐渐向密山迁入。
民国十一年(1922年)在苏联的部分朝鲜农民大批越境到当壁镇、龙王庙、荒岗、凤凰德一
带利用小河沟水种植水稻。民国十七年(1928年)密山水田发展到10,800亩。民国二十年(1931
年)朝鲜族1,041户,5,900人(其中入中国籍者 2,000人)多集中居住在哈达河、半截河一带,
当时,朝鲜族种水稻不需开荒翻地,只选地势平坦,水源充足的地方,将荒草割除,作埂修池
后,漫撒稻种,管好水,勿需除草,施肥,秋天收稻,过二、三年后,稻田杂草蔓生就撂荒搬
家,另寻荒地,过着迁居式的水田耕作生活。
1935年密山铁路通车后,朝鲜族逐步向穆棱河两岸迁居,利用穆棱河水种水稻,当时有朝
鲜族居住的村屯45个,即高丽营、东安街、永安屯、仲坪里、永昌洞、连珠山、桃源洞、广新
村、新城村、二人班、王家烧锅、大兴村、黑台、太阳村、朝阳村、向阳村、小锅盔、三成村、
半截河、河北村、东兴村、下亮子、哈达河、河深通、福田村、平阳村、河南村、平街村、大
甸子村、大石头河村、张家街、鸡西村、滴道河、黄泥河子、凤凰德,梨树镇、当壁镇、荒岗、
杨木岗等。1936年密山县有朝鲜族11,730人,除70 人从事工商服务业,36人搞医务,39人当
教师,16人当公务官吏外,多数从事农业生产,部分朝鲜族开始改变迁居生活建村定居,修建
简易水利工程,引水灌溉种水稻。到1940年密山水田面积发展到61,700亩。
建国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筑堤修坝建水库,发展水田生产,朝鲜族把种植水稻的技
术不断地传给汉族、满族农民,水田生产由不开荒变为开荒翻地播种。民族关系融洽,大部分
朝鲜族建村定居,安心生产;汉族、朝鲜族杂居的村落逐年增多。1957年将朝鲜族居住集中的
东明、红旗、前进3个乡划为朝鲜族乡(后并为东明乡、鸡林乡2个朝鲜族乡)。1958年全县朝鲜
族人口达 40,815人。1985年全县朝鲜族人口为24,509人。建有2个朝鲜族乡:和平朝鲜族乡、
兴凯朝鲜族乡。
二、满 族
清康熙七年(1668年)此地山高林密,清王朝将此地作为围猎山场,只准持官府发放参票者
到此地挖参,得到参票者为“揽头”。他组织汉、满民人挖参,跟随“揽头”挖参的人为“刨
夫”,挖得的人参交给官府支配。除此之外,私人不得进入禁地。乾隆初年,有汉、满民人偷
入此地挖参,狩猎、捕鱼为生,被抓者即被刺字为奴。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山东,河北一带
的汉族和辽宁、吉林一带满族开始在山沟河谷定居下来,除渔、猎外,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种
植玉米、谷子、小麦、土豆、瓜菜等作物,用石磨加工粮谷,还有小型油坊、酒坊,自力更生,
当时称“沟大爷”时期。咸丰六年(1856年)吉林驻军四次征调驻边军队,当时的满族人随军迁
动。咸丰十年(1860年)春,清军中爱国官兵,驱逐兴凯湖北岸沙俄侵略者。光绪十一年 (1885
年 )设治放荒,满族随之入境,人口增多。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蜂蜜山招垦局,设“管带密
山府巡防护垦队”招垦局官员多为满族,垦民除满族外,多为汉族。多数汉族入籍为民人( 随
旗),当时开店铺,作买卖,耍手艺的较多。
民国元年密山人口 9,820人,汉族人数居多,满族人数稍次。民国十九年(1930年) 全县
人口7万,满族21,000人。1936年全县人口150,483人,满族29,150人。1982年全县人口390,193
人,满族8,090人。1985年全县人口为402,383人,满族8,7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