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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督教

第二节 基督教




  基督教又叫耶稣教。解放前,密山县基督教基础比较雄厚,教徒分布在十余个乡镇。据1930
年公安局第三分局的调查报告记载,当时“有韩民耶稣教执事张贤龙、牧师林贞贯、金光玄、
金炳烈,长老李圣镇等人设会布教。教会有 4处:分布在二人班、柞木台子、一撮毛、河深通
等地。”对这些教徒的宗教活动,地方政府开始以为是共产党的秘密活动,曾多次派人监视、
调查并公开干涉其活动。后来张贤龙等联名上报当时密山政府,争取宗教自由,没有什么结果。
1935年,原密山县城(现知一镇)成立基督教会,牧师王少洲。1938年新密山(今密山镇)基督教
会成立。传教士马凤轩,有信徒100人左右。信徒捐款盖了5间教堂,地点在今大车店北道西。
每周星期日为礼拜日,聚会 3次:晨会叫“庾会”,念《圣经》,祷告;中午为“午会”,唱
教歌;晚会称“祷告会”,由传道士讲道。1948年土改,教堂交给了农民会,教会活动由公开
转入地下。1949年,密山镇50多名信徒分别在执事杨仲元家和李向阳家暗中聚会,做礼拜。1957
年,密山镇有30多名信徒进行宗教活动。“文化大革命”中,教徒停止活动。1980年,北京三
自爱国委员会给密山基督教发来告全国基督教信徒书,通过传教士曹吉珍串联,又恢复了家庭
聚会,坚持每周做礼拜。为了加强对基督教管理,1981年成立了“基督教三自爱国领导小组”,
制定了 6条规定:①教徒不能随便发展教徒;②不在非活动场所讲道念经,③宗教活动不能影
响生产、工作和生活;④不给18岁以下的青少年灌输宗教思想;⑤外来教徒参加礼拜,要向有
关部门请示汇报;⑥外地神职人员来搞宗教活动,必须经县宗教事务委员会批准。1985年,密
山县有基督教徒49人,男9人,女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