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人民生活第一节 农民生活 本县1946年 7月开始土地改革,1948年结束,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空前高涨,大量开垦荒地。成立互助组后的1951年有 12,997户农民参加了互助组,劳动日值
2.32元,比单干农民增收16.8%,比伪满时期长工的生活水平提高3.3倍。1954年全县 93.6%农
户参加初级社,有力地促进农业生产。
1955年11月,全县成立了高级合作社;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由于不顾生产力的发展情
况, 过急过快地变革生产关系,挫伤农民积极性, 农业生产停滞不前,农民生活水平下降。
1066年至1976年,十年“文化大革命”,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全县出现172个“三靠”(生产
靠贷款,生活靠救济,吃粮靠返销)穷队,占全县总生产队数的19.7%。从1971年到1978年累计,
有 100个生产队入不抵出。1983年以后,全县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
产积极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生产的大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1984年对
裴德、三梭通、和平、双胜、黑台、新村6个乡12个典型户的抽样调查:这12户共有人口 93人,
劳力17个,承包耕地608.5亩,其中水田 63.5亩;有链轨拖拉机、自动收割机、胶轮(55)和手
扶式拖拉机各一台;小四轮车3台,役牛6头,烘炉1处。年纯收入46,880元,户均收入3,906.60
元,人均收入504元。其中:1户冒尖户人均收入1,583元;3户富裕户人均收入728元; 4户中
等户人均收入428.80元;2户温饱户人均收入349.80元;2户贫困户人均收入123元。
1978年至1985年全县增产增收比较表
1978年至1985年收入较高的和平乡增产增收比较表
1978年至1985年收入较低的二人班乡增产增收比较表
农民生活水平比较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