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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全民所有制职工生活

第二节 全民所有制职工生活




  建国以后,广大职工成为国家的主人,调动了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职工
生活也逐步提高。1949年,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发展到1,556人,工资总额45.1万元,人均工
资289.84元,月人均工资28.98元。

  1956年,国家实行工资改革,全县职工普遍晋升一级工资,少数工作突出的职工晋升两级
工资。工资总额352.4万元。年人均工资533.45元。比1949年增长84%,月人均工资 53.35元,
比1949年增长 84.1%。1963年、1977年、1979年,全县进行了比较大的职工工资调整,分别有
40%的职工增加了工资。1985年,各企事业实行了各种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生产有较大
的发展,职工生活水平普遍提高。1985年职工年人均工资1,002.88元,比1949年增长 246%,
比1959年增长101%,比1969年增长49.3%,比1979年增长45.6%。

   全民所有制职工与工资增长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