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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集体所有制职工生活

第三节 集体所有制职工生活




  建国后,手工业者的劳动得到了自由,生活有了保障,手工作坊不断增加,队伍不断扩大。
1949年,全县手工作坊仅有90处,工人210人左右。到1953年手工业组增加到110多处,工人达
到270多人。

  1956年县成立手工业联社,城乡上下掀起了合作化高潮,全县成立48家生产合作社。1958
年,大批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或到社办企业当工人,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人增加3%,当时办的厂
矿企业大部分亏损,多数后来被关、停、并、转,职工生活水平有所下降。1962年经过调整,
生产有所发展,职工生活有所改善。1973年,全县集体所有制工人3,154人,工资总额为203.9
万元,年人均工资646.50元。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职工生活逐年提高。1983年,
密山镇对二街七委八组的18户职工的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这18户共有68口人,其中41人为职
工,5人为退休职工,22人为少年儿童。18户居民每月工资总收入 1,766元,平均每人生活费
25.97元,最高每人生活费为57.00元,18户居民中有手表39块,自行车27台,收音机 5台,录
音机1台,洗衣机1台,电视机4台,缝纫机10台。

   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及工资增长情况表



主要消费品消费情况比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