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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

1990年




  1月20日 塔河县政府、林业局下发《关于调整松木杆经营销售的通知》。

  1月26日 塔河县总工会在县人民广场举办庆春节焰火晚会。

  2月27日 黑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清查整顿小汽车总结大会,会上,塔河县政府车编办被
省政府授予先进集体,朱波为先进个人。

  3月10日 经县编委研究决定,成立“塔河县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

  3月15日 塔河县政府召开第四次人口普查工作会议。

  3月27日 举办塔河林业局首届职工围棋赛。

  同日 塔河县政府召开全县地方志工作会议。

  4月12日 中午11时30分,在塔河镇以北,塔林综合林场责任区内发生了一起山火,经过
一昼夜的奋力扑打,大火于13日凌晨被彻底扑灭。

  4月21日 塔河林业局1989年晋升为省级先进企业。

  4月24日 塔河县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补选刘满生为塔河县人民政
府县长,扈文选为副县长。

  5月12日 塔河县编委研究决定成立“塔河林业局环境保护科”与“塔河县环境保护局”
合署办公。

  5月19日 在人民广场召开塔河县公开处理违法犯罪分子宣判大会。会上,宣判4人,批捕
6人,劳教33人。全县万人参加了大会。

  5月26日 下午3时35分呼玛河东岸发生一起雷击火,与此同时,绣马干线17支线3公里处(
东经124°37′、北纬52°56′)发生一起雷击火,经过近3个小时的奋力扑救,将两起雷击火
全部扑灭。

  6月1日 经林业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撤销原塔河林业局自来水公司筹建办公室,从即
日起改称为“塔河林业局自来水公司”。

  6月10日 塔河县边贸代表团到哈尔滨市参加“中国对苏联、东欧贸易洽谈会”。

  6月11日 大兴安岭地区新闻工作会议在塔河召开。

  6月22日 国家投资公司来塔河考察造纸厂扩建项目。

  7月1日 塔河县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自1989年11月开始,至1990年7月1日零点出最终
成果。塔县人口总数为99 997人,其中男51 563人,女48 434人;总户数为26 080户,其中家
庭户数为26 021户,集体户数为59户,家庭户,平均每户3.78人,在全县人口中,农业户口为
16 135人,非农业户口为81 608人,其它2 254人。

  7月17日 台湾金港关系企业代表团抵达塔河参观访问。

  8月16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林业研究所李克亮和林业部驻大兴安岭森林资源监督副专员荆
家良来塔河调研。

  8月25日 塔河县文化体育局在人民广场举行十一届亚运会火炬传递仪式。

  9月24日 塔河县政府决定成立“塔河县农业区划委员会”。

  10月18日 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塔河县国土规划办公室”。

  10月23日 塔河县召开低氟研究领导小组会议,哈尔滨医大二院有关教授参加了会议。

  同日 塔河县(林业局)首次举行吸收录用干部考试。

  10月29日 大兴安岭地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汇报会在塔河召开。

  11月18日 塔河县委常委会议决定成立“塔河县(林业局)法制办公室”。

  11月21日 塔河县人口普查工作通过了验收。

  11月28日 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塔河县(林业局)公费医疗办公室”;成立“塔
河县西庆金矿筹备处”;成立“塔河县(林业局)科技双兴办公室”,挂靠县科委和林业局科技
科。

  12月6日 经县(林业局)长办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塔河县联运办(货运站)”,一套机构,
两块牌子。

  12月20日 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塔河县残疾人联合会”于1992年8月28日正式成立。

  12月31日 黑龙江省科协、总工会、团委、质量管理协会授予李彦平为1990年度全省优秀
质量管理工作者,记大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