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城
第四章 城镇
第一节 县城
塔河镇,南与新林区塔尔根镇接壤,东邻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北与绣峰镇相邻,城镇东西
宽2公里,南北长10公里,占地面积16.5平方公里。1992年底,县城内有居民15 912户,人口
57 494人。其中,男性为28 878人,女性为28 616人。县城内设有新华、繁荣、站前、塔林、
新建、塔南、永安、北新8个街道办事处。下设居民委员会52个。塔河是大兴安岭北部最大的
城镇,是塔河县委、县政府、林业局所在地。
呼玛河由西南至东北从县城穿过,将县城分为南小北大两部分。横跨呼玛河的塔南公路大
桥、塔南铁路大桥,把县城连接成为一个整体。塔河依山而流,由南至北在县城东南边汇入呼
玛河中。
县城交通便利,四通八达,是大兴安岭北部的重要交通枢纽。塔河火车站和塔河客运站位
于县城中心的西侧。嫩林线铁路横跨呼玛河穿过县城西侧,直至大兴安岭北部的漠河县。塔韩
铁路从塔河车站出发,从县城东北部穿过,全长117公里,经过十八站林业局,直至韩家园火
车站。火车年客运量为32万人次,年货运量为139万吨。加格达奇—漠河和三合一塔河公路在
县城相接。通过公路可以到达新林林业局、呼中林业局、漠河县、十八站林业局、韩家园林业
局、呼玛县。汽车年客运量为21.7万人次。
县城四面环山,西南高东北低,地处寒温带,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夏季短而温湿,冬季漫
长而干燥寒冷。年无霜期为80—100天。
塔河县城中心所在地原名“小固其故”。1954年,林业部在森林经营调查时,因为此地位
于塔哈河口,定名为塔河。1960年5月,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建立塔河镇。1961年,塔河
城镇内由开发建设大兴安岭的铁道兵和林业职工,建成主要街道和8幢2 层楼房。1965年第3次
开发大兴安岭后,城镇建设速度加快,成立了城镇管理机构,对城区进行规划布局,陆续兴建
街道和居民住宅。1978年以后,林区经济迅速发展,推动了城镇建设。县城的市政建设、居民
住宅和公共设施逐步配套,整体布局进一步科学化、系统化。1981年5月14日,国务院批准设
立塔河县。塔河镇成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1985年,塔河县制定了《塔河镇发展总
体规划》,使县城建设纳入到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的轨道。
1991年7月1日,塔河县城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水灾,呼玛河水冲破堤坝,几乎淹没整个城
区,平均水深2.5米,镇内生产和生活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受灾户数13 115户,受灾人口56 229
人。灾后,塔河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抗灾救灾,投资2 700万元,新建居民住宅楼4万平
方米,砖木平房住宅11万平方米,恢复供水、供电,维修了道路和通讯设施,镇内生产、生活
得以正常。
塔河县城内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饮食服务、商企工业、广播电视、市内交通、
通讯设施齐全。镇内有中、小学校15所、大型幼儿园4所,小型及个体幼儿园137家。新华书店、
文化馆、植物园、电视台、人民广场各1处,影剧院3处,建有老工人、老干部、青少年文化活
动中心,有职工医院3所。建有城市环卫队,保持街道整洁,环境优美。镇内有宾馆1处,百货
商店2处,商企服务行业730余家,个体占80%以上、集市贸易市场3处。镇内道路发展较快,主
要街道的道路总长度1.4万多米,混凝土路面长度为0.76万米,沙石路面长度为0.67万米,城
镇内通讯已实现电话自动化,电话、电报业务可通往全国各地。
县城内驻在单位有:大兴安岭电业局塔河发电厂、加格达奇铁路分局塔河地区党委、大兴
安岭林业管理局机械筑路工程局、塔河航空护林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