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流通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塔河境内商品流通渠道单一,每年夏季由乡村供销社到呼玛县百
货批发站进货,用轮船运回。1960年三塔公路通车后,夏季用轮船将内地货物运到三合站码头,
再用汽车运到塔河等地。1970年8月1日,嫩林线通车到塔河,区商业部门从齐齐哈尔二级站进
货,直接运到塔河等地。各零售商店和基层供销社再从商业百货批发站进货。
1980年以后,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经济成份一齐出现,致使城乡市场
逐步活跃。
一、商品流通行业构成
1978年以前,塔河境内商品流通渠道只是由区百货批发站从齐齐哈尔市二级站进货,区内
零售部门及基层供销社从县百货批发站进货,对农副产品实行派购统购,不许个人长途贩运农
副产品。工矿企业的生产资料和主要产品实行统购统销。
1978年以后,商品流通领域开始改革,实行多种进货渠道,多种经营形式。塔河百货批发
站可直接向工厂订货,商品量大增。允许工农产品上市零售,价格随行就市,允许长途贩运生
猪、粮油、鲜果、禽蛋等农副产品和服装、鞋帽、建材五金等日常用品。
1983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3 827.4万元,其中商业部门零售额3 234.4万元、占84.5%,
饮食业零售额50.6万元、占1.3%,工业零售额29.1万元、占0.76%,其它行业零售额513.3万元、
占13.4%。1992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12 050.4万元,其中商业部门零售额11 013.7万元、占91.40%,
饮食业零售额208.5万元、占1.73%,工业零售额246.2万元、占2.04%,其它行业零售额551.0
万元、占4.57%。农民非农业居民零售额31.0万元、占0.26%。
二、商品销售对象构成
1947—1955年,县境内社会商品零售对象主要是沿江依西肯乡、开库康乡和十八站鄂伦春
族乡的少数农民和猎民。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售给农民生活消费品占98%以上,售
给农民、猎民做生产资料的锹镐镰锄、火药、铅丸、子弹等只占1—2%。
1955年以后,国家和省几次开发大兴安岭北坡地区,随着林业局林场的增加和农村规模的
扩大,林业和农村机械化水平的提高,社会商品零售对象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农村随着化肥、
农药、大中小型拖拉机、燃油、农膜及农机具的使用,农业生产资料占有比例开始上升;随着
林业局林场的数量增加,社会集团购买力也迅速上升。1982年,社会商品零售额3 449.4万元,
售给城乡居民占87.86%,售给社会集团占12.14%;1992年,社会商品零售额12 050.4万元,售
给城乡居民占88.86%,售给社会集团占9.95%,农业生产资料占1.19%。
塔河县1982、1992年
社会商品零售额销售对照一览表
表3—10 单位:万元
三、商品调入调出
1992年随着县境人口的不断增加,商业需求不断增大,由外地调入的商品品种和数量亦大
量增加,调入商品主要有:粮油、蔬菜、烟酒、肉、蛋、禽、中西药品、大百、小百、五金交
电、机械设备等,调出商品:木材及木材制品、商品粮、少量的中药材、各种浆果和马铃薯等。
调入大于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