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营措施
第二节 经营措施
一、国防经营区
中俄(前苏联)界江和边防前哨,为保卫国防,保护大江,对国防林的经营,由沿江各林场
负责逐年对疏林地和无林地部分进行更新造林。有林部分,为改善林况,每间隔30年进行一次
卫生伐,采伐强度为30%,促进林木更好地生长,伐除病腐木、虫害木、站杆和“秃头”、“蜡
杆”以及生长、发育不良的林木,并在每年的4—7月和9—11月期间加强春秋两季森林防火,加
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发挥保卫国防的作用。
二、护岸经营区
为使森林发挥蓄水保土作用,对护岸林中的疏林地和无林地,区分不同地段及时进行更新
造林。造林树种,依据适地适树适时造林。造林后,及时进行人工抚育,促进幼树尽快郁闭成
林。江防林、护岸林经营措施同国防林相同,严禁任何形式的采伐活动。
三、护路经营区
护路林的经营措施同国防林经营措施相同,目的是使林木发挥其拦风、挡雪、护路等保护
性作用。
四、环保经营区
塔河县(林业局)对环保经营区每隔5—10年进行1次人工抚育,消除病腐木、枯倒木。只间
伐、卫生伐单株,择除过熟林木,培育幼中林木,保留近成熟林木。地方和林业设施新建或扩
建,占用环保林地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尽量少占或不占此林地,保持环境清洁。
五、利用林经营区
塔河县利用林经营区,除对用材林有计划轮伐外,及时伐后更新培养后备森林资源,对林
地经营措施是: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对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地和疏林地进行更新造林,
扩大有林地,缩小无林地,使林中无闲地,提高林地生产力。促进采伐迹地人工更新,速生树
种造林,扩大乡土树种比例。加强幼林抚育,保障造林后幼林的成活和生长质量。在人工幼林
和天然幼林的幼龄阶段,郁闭度在0.7以上的,每10年进行一次抚育伐,以改善林况,调节生
态环境,加快林木生长,抚育伐强度限制在20%以内。伐前由森林调查设计部门对林分进行更
新调查,合理安排,确定采伐方式,为采伐更新造林创造条件。克服林区道路网建设以木材生
产第一的观点,使木材生产和经营活动双统互利。改善林业企业原条原木生产结构,逐年发展
林木综合利用,使伐区、清林和抚育采伐剩余物得到充分利用。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
作,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