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伐区调查
第二节 伐区调查
1973—1978年,伐区调查工作本着全面经营、合理布局的原则,因地因林制宜确定采伐营
林措施和生产工艺,逐沟逐坡进行调查设计,避免采好、弃坏,就易避难,为木材经营创造条
件。合理区划伐区,设计采伐与更新方式,保证森林更新,有利于木材生产和水土保持,合理
采伐,合理利用,科学培育森林。综合勘察设计队依据国家农林部1973年颁布试行的《森林采
伐更新规程》、《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以及《森林经理调查设计规划施业案》,使用1:100 000
和1:50 000的地形图进行森林调查。1978年,调查设计时,依据黑龙江省林业总局颁发的《森
林采伐更新实施细则》。1989年,执行国家林业部颁发的《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采伐更新调查
设计规范》和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编制的调查设计实施细则。
伐区调查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伐区区划、作业区区划、小班区划,森林蓄积量调查,伐前
更新调查,郁闭度调查,灌木丛覆盖度调查,地况、土壤和植被调查。采伐与更新方式的设计,
集材方式设计,伐区生产工艺组织与安排和材种出材量的计算,采伐剩余物的概算,采伐剩余
物拣集和利用措施,简易公路设计、工段宿舍选设、机库、油库选设。编制调查设计说明书,
编制伐区的调查设计表和调查成果的审批。伐区区划以林班为基础,将采伐的地域圈入界内,
并在明显的转折处设标桩。闭合道线测量后,绘制出比例尺为1:50 000的伐区平面图。根据山
形地势,将山脊、山沟各分别区划,以自然区划为主,人工区划为辅,两者相互结合,合理的
进行区划设计。在伐区调查中,实行伐区、作业区、小班三级区划。伐区区划时,以林场的采
伐作业完整区域为伐区,或者是林场1年作业区的总和即伐区。伐区界线均要进行实测、标号,
并于转弯角处与各伐区交点处设明显的标桩,标明区划名称、编号。区划线看不清的地段,要
适当伐开80—100厘米宽的伐开线,以通视线为准,要挂红色标号。作业区区划时,在伐区内
按采运集材地一个装车场所吸引的范围作为作业区。一般以自然区划为主,人工区划为辅的方
式进行区划。作业区根据地势条件,分为夏季作业区和冬季作业区两种,低洼积水地带设为冬
季作业区。机械集材作业区,J—50拖拉机集材时,冬季主道最大坡度不能超过19度,夏季不
能超过23度,支道冬季不超过22度,夏季不超过24度。在作业区内,把立地条件、林分因子、
采伐方式和经营措施相同,集材系统一致的林地划为小班,小班面积一般5—20公顷。凡是林
间空地、跳石塘、天然幼中林地面积超过1公顷时,单独区划小号或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