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伐区集材 一、畜力集材
畜力集材始于民国初期,延续到建局的60年代初。塔河林区以畜力集材辅以人力串坡。集
材从立冬开始,惊蛰结束,作业时间为120天。作业方法由单匹马将采伐原木以扒环直接牵到
集材道上归堆,然后将原木大头装在马爬犁上用绳捆牢,小头拖地,由两匹马拉爬犁,1人赶,
借助冰雪滑力,将木材拉至楞场或河岸归堆,每趟载量为2立方米左右,作业以2人为1组。
1967—1992年,塔河林业局兼有少量的马套集材,多限坡度大,不便机械集材的场地。
二、机械集材
1965年,塔河建局后,开始进行木材生产,伐区集材逐渐实行机械化作业。1971年,伐区
集材基本实现机械化。主要投入集材机械为J—50拖拉机。实行专人专机,由司机、助手、集
材员3人组成。集材时包道包号,不下道。停机位置与被绞集木材基本成一条直线,单根绞,
待满载时一起绞集于搭载板上。集1号,净1号,封1号,木材不论针阔、大小、好坏一齐集,
山场不丢弃木材。拖拉机集材,要为下道工序创造条件,保证装车作业正常进行。集材作业达
到远近配合,缩短集材距离。集原条时从一侧进入装车场,使原条根部朝向运材车辆运行方向,
便于装车作业。
1967—1992年塔河林业局投入拖拉机台数、效益统计表
表4—14 单位:台、立方米
塔河林业局木材生产先后使用过苏制德特40、松江拖拉机厂生产的专用集材J—50型拖拉
机和东方红54/75拖拉机进行集材。德特40、J—50型拖拉机均装配绞集装置和搭载板。绞盘机
牵引力,J—50为5 200公斤,德特40为4 350公斤。每次可集原条7—8立方米。东方红54/75拖
拉机机身没有绞集装置和搭载板,集材作业用钢丝绳捆绑原条,以拖拉方式行进。集材量每次
3—4立方米。
这些机械1974年以后逐渐被淘汰,1983年全部停止使用。1978年J50拖拉机增加到212台,
1983年以后,塔河林区木材生产全部使用J—50拖拉机集材。
集材机械分为集中使用和分散使用。集中使用:一个生产工段一般配备3—5台拖拉机,在
同一伐区内集材,便于管理和维护保养,油脂燃料消耗平均分摊,单机核算不准确。分散使用:
一个作业组配备1台拖拉机,单机核算较准确。
塔河局1967—1971年期间,集材机械化程度在98—100%。1972—1974年期间,集材机械化
程度55—86%,1980—1992年塔河县林区集材机械化程度达到98—100%。
1985年以前集材平均距离在0.65—0.73公里。1986年以后,逐渐出现了回头作业伐区,并
逐年增加,回头作业伐区的作业难度大,集材距离较长。1986—1992年集材平均距离为0.72—
0.87公里。
三、人、机、畜结合集材
适应于复杂的地形地貌,上段为陡坡或险坡用畜力集材或人工串坡,下段为6—19度的长
坡缓段,用拖拉机集材。上段为长缓坡、冻板道上不去,用拖拉机集材,下段为陡坡,险坡地
段,俗称“王八坑”,用人工串坡或畜力二阶集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