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装车场地
第五节 装车场地
装车场(楞场)是木材生产伐区阶段最后一道生产工序,是接受作业区内采集下来的木材的
集散地,经过归楞储存或直接装车运往贮木场。装车场的选设按照伐区工艺设计位置确定,施
工与准备作业同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部为原木生产,由把头确定楞场位置,楞场面积视原木储存量
而定。施工时将楞场内的树木全部伐倒清除,场内辅上底楞即可。
1949—1965年,塔河林区以原木生产为主,楞场施工没有变化。
1965年塔河建局以后,主伐生产以原条流水作业为主要生产方式。原条装车方式有两种,
即爬杠架杆绞盘机装车和大捆预装车。绞盘机装车场面积为(30×40)平方米。装车场30米以内
的应采木全部采除,以保证作业安全畅通。装车场设立柱和爬杠、稳固绞盘机拴后备绳的树木
提前放倒,伐根留1米高。装车场每日收工前清理干净,架杆附近不准堆放枝丫和梢头木等障
碍物。大捆预装车场面积为(30×30)平方米。大捆预装车是在绞盘机不足的情况下使用,用J—
50拖拉机的绞盘机,将载量满足的原条绞到架杆底部。吊起,通过无动力索紧装置将原条悬于
空中,汽车到位后放于车上。
装车场搬迁时不得丢弃木材,架杆和爬杠都要搬到下一个装车场使用。装车场周围散乱木
材拣好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