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采运机械
第八章 机电设备
第一节 采运机械
1965—1969年,塔河林业局使用的采运设备主要有:柳洲生产的3马力051型油锯,单人操
作伐木,重11.0公斤,发动机缸体直径48毫米。使用燃料为混合油(60—70号汽油与10—15号
机油,按容积15:1混合)。J—50拖拉机,50马力履带式拖拉机带有绞盘机、绞集搭载板。每台
日效率10立方米。捷克斯洛伐克产T—138型达脱拉8吨以上载重汽车,配挂双轴车,牵引1节到
2节。3×3驱动,最低离地间隙290毫米,最高时速71.5公里,运材载量24—26立方米。发动机
型号为达脱拉—928,四冲程“LO”型燃烧室,直接喷射柴油机,最大功率180马力,鼓风机强
制冷却。最大爬坡能力达23度,通过性能好,一般冻板道都可以通过。GT15拖车,载重15吨,
使用11.O0—20.16层轮胎,允许行驶速度60公里,牵引杆长2.4米。
1970—1973年,塔河林业局各林场主要运材机械是解放牌CA—108汽车,配挂7吨单轴原条
GT拖车。2×1驱动,离地间隙265毫米,最高车速每小时75公里,载量13立方米。四冲程化油
器式汽油发动机,最大功率95马力,强制封闭式水冷却。坚固耐用越野性能好,配件供应充足。
1980—1987年,全局T—138型汽车全部报废,相继投入3CH—10C型和CH—141型解放汽车。1988
年,使用匈牙利进口拉巴载重汽车20台做为运材车。1989年4月,调入日本支援大兴安岭森林
火灾区的尼桑汽车40台,调出拉巴汽车20台。1992年止,全局运材设备共计753台,其中主要
木材采运机械J—50拖拉机119台,解放CH—15型27台,解放CH—141型汽车63台,东风—140/141
型汽车78台,尼桑汽车4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