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机电设备管理
第七节 机电设备管理
1970年,塔河林业局机械管理规章制度尚未健全,消耗无定额,经济无核算,设备故障比
较多,效率低下。1978—1980年,企业加强机电设备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例行保养、一
二级保养要求、操作规范及检查验收程序、大中修记录卡、总成更换记录及技术鉴定、杂修记
录、操作证发放、审验记录、各类设备状态检查记录、机械交通事故处理意见记录、机电设备
工作日记、机械稽查员手册、保养检修月季年计划与完成分析、大中修出入厂检验单、设备台
帐、机电设备配属与分布情况、主要机电设备经济活动分析、设备评比情况、年季工作总结、
经验教训记录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报表、记录、帐卡和档案。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逐步向规
模化管理方向发展。
1981年,塔河建县后,塔河林业局加强了企业整顿,不断建立健全机械管理规章制度,制
定了《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条例》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委《国营工
业交通设备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提高设备完好率和管理水平。1988年林业局制定《机
电设备管理办法》、《个人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制度,使机电管理工作
达到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
1990—1992年,塔河林业局对机电设备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出《机电设备管理标准》,
对制造、修理、改造按技术标准实施,使全县机电设备完好率明显提高,到1992年底,塔河县
机电设备共投入2 322混合台。
1992年,林业局机电科有管理人员11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6人,助理工程师
3人。全县各单位共有管理人员38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