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技术人员管理 1965年塔河林区大规模开发建设后,加强对技工管理、培训工作。1976—1978年,恢复了
文化大革命前一些有效的技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技工管理的各种档案、帐卡及原始记录。塔
河林业局的技术工人大部分是由上海、浙江上山下乡知识青年、退伍军人和当地青年经过培训,
从事机械加工、修理,汽车和拖拉机驾驶等方面的技术工作。1979年,大批知识青年返城,严
重地削弱了林业局的技术力量。
1981年建县后,塔河县建立技工学校培训各方面技术人员,同时采取各种措施对技术工人
加强管理。1985年塔河县制订《技工人员竞赛活动办法》,规定汽车、集材拖拉机驾驶员、油
锯手等技术人员,每年进行1次竞赛活动;连续3年第一名者,奖励1 级工资并发给奖金;获得
第二、三名的技术工人发给证书和奖金;有效地调动技术工人学习理论和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1992年底,全县有机电技术工人2 561人,平均工龄18 年,平均技术等级5.1级。7级以上340
人,占技工总数13.3%,形成了一支适应林业生产的技工队伍。
1981—1992年塔河县技工、管理人员统计表
表4—30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