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及编制
第九章 林业财务
第一节 机构及编制
1965年组建财务科负责集中核算该项工程成本和财务管理。同年初冬随着公路工程的竣工,
岭南机构撤销,队伍转移岭北。原东北林业总局塔河办事处财务科撤销,组成缮后清理组,负
责办理财产清理移交,并组建塔河林业公司财政科,负责办理接收事宜及岭北各基层单位的财
务核算。年末财政科9人,科长1人。全局共有财会专业人员24人,原办事处15人,牡管局调入
9人。这同迅速发展的生产、建设事业相比,很不适应,经两管局协商同意,将牡丹江林管局
财会班、统计班学员131人,提前毕业全部分配到大兴安岭林管局,其中分配到塔河林业公司35
人,其中财会20人,将他们充实到各科室和基层单位,边工作边学习。
塔河林业局伴随着动荡的“文化大革命”年代成长,机构的组建、撤销、合并、分立,拨
入、划出较为频繁。由此财政部门频添许多有关财产交接、资金划转等帐务处理问题。财务机
构、核算单位、财会人员随着上述机构的变动而变化。1975年塔河区核算单位33个,财务科财
会人员12人,科长2人。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塔河设县,1984年财政局成立,林业财政科改为财务科,但县级财
政未建立,继续实行政企合一,政府经费仍由企业管理费列支。1986年政府经费划归财政局核
算。
1984年合并成立盘古林业分局,撤销盘古、盘中、沿江林场和盘古贮木场。合并瓦拉干林
场、马林林场、瓦拉干贮木场为瓦拉干综合林场,减少了5个基层核算单位。1985年核算单位
降到33个,林业局财会人员达到237人。
财务科设成本、固定资产、销售、综合、营林、基建、集体经济7个股室。
1987年塔河县(林业局)增加了外援和世界银行贷款等业务,财务科相应增设世行组。1992
年7月增设内部银行业务。此时财务科18人,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2人。林业局核算单位35个,
会计人员421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32人,初级职称1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