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特大火灾、水灾损失 塔河县 1987年“五·六”特大森林火灾损失:固定资产净值436.7万元,索赔488.3万元;
流动资产损失181.9万元,索赔55.6万元,待处理126.3万元。
1991年“七·一”水灾损失:固定资产净值1 113.8万元,索赔596.3万元,非常损失517.5
万元;流动资产损失2 787.7万元,索赔660.8万元,待处理损失2 126.9万元。
上述两项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计2 253.2万元。1987年后,先后列营业外非常损失126.3万
元,1991年列营林支出440.2万元,免征调节基金160.2万元,免征土地使用税66.9万元,列1992
年营业外非常损失390万元,商业自行处理7.6万元,尚待处理1062万元。
塔河林业局固定资产非常损失情况统计表
表4—39 单位:千元
塔河林业局流动资产非常损失情况统计表
表4—40 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