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设施设备
第三节 设施设备
1965—1968年,塔河区森林防火设备仅有汽车1台,马20匹。1969—1982年,汽车2台、摩
托车3台、了望塔1座。1983—1987年,有汽车2台,摩托车11台、电台2 部、了望塔13座,检
查站15处(其中固定检查站6处,临时检查站9处)。1988—1992 年,森林防火设施有明显增加,
塔河县共设机降点5处,防火气象站2处,风力灭火机242台,二号工具1800把,扑火耙149把,
灭火水枪131支,发电机9台,电台32部,对讲机13支,中继站2座,太阳能极板5块,油锯5台,
扑火定位仪13台,望远镜15个,“J—50”森林消防车14台,摩托车14台,水泵18台,指挥车
“日本三菱”1台,“212”吉普2台,运输车9台。办公楼800m2,食堂120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