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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防措施

第二章 林火预防

第一节 预防措施




  一、规定防火期

  塔河县森林防火期分为春、秋两季。春季防火期:1965—1986年规定为4月15日—7月15日,
5月15日—6月15日为戒严期。1987年以后,春季防火期为3月20日—7月15日。戒严期根据气候
情况确定,一般为4月20日—6月15日。秋季防火期:1965—1992年期间规定,自9月15日开始,
到落雪封山为止。每年两季防火期开始前,召开塔河县护林防火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总
结上期森林防火工作,部署本期防火工作,确定防火期起止时间,发布防火戒严期命令。

  二、订立防火制度

  1965—1967年主要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1968年以后陆续制定出各项
管理制度。1989年后,县防火办制定了《防火指挥部领导工作岗位责任制》、《防火办业务领
导工作岗位责任制》、《防火专业人员工作岗位责任制》、《防火业务管理制度》、《安全防
火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责任制》、《护林队各级领导工作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规定》,并装订成册,下发各单位。

  1992年3月以后,塔河县推行森林防火经济承包,实行“双轨三长负责制”即县(局)长—
乡(场、所)长—村(段)长,每个防火期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县防火指挥部把全
县(林业局)11个防火责任区按防护面积、火源控制难易程度划分3类防火责任区,制定了3个类
别的防火责任区检查评分细则,标准分数为100分。把林火控制指标、宣传教育、林火管理、
设施设备管理、内业建设、文档管理、通讯人员及器材管理、林火扑救等八个项目的各项指标
分解,确定各项指标的分数,防火期结束后,由县防指派工作检查组对各责任区检查评分,评
分结果经县防火指挥部批准后,予以公布,兑现责任状。检查评分细则规定有下列条件之一取
消评比资格:1、发生火情48小时未扑灭的。2、火场成灾面积(含林、草、荒地)超过70公顷的。
3、扑火中发生1人死亡或2人受伤(以医院证明为准)的。4、扑火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

  三、宣传教育

  全县在春秋两季防火期间,制定宣传教育方案,成立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利用广播、电视、
板报、简报、宣传车、永久性宣传标语牌、“过街红”标语、印发县长布告、《森林防火公告》
等形式和手段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全县实行宣传教育责任制,哪个单位哪一部分人由谁去宣传
教育、用什么形式以及宣传内容都分别落实到人头。从1988年起每年召开“五·六”反思报告
会、座谈会,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群众签名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宣传队上街宣传,设街头
固定宣传点等。塔河县电视台开辟了春、秋两季护林防火专栏节目,主要宣传《森林法》、《森
林防火条例》、《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省政府公告中的“五个一律”,即:春
秋防火期间在野外吸烟的,非公职人员一律从重经济处罚或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
场不加制止的领导干部一律撤职;野外吸烟引起森林火灾的一律法办;凡不经批准在野外弄火
者一律拘审严处。

  四、火源管理

  1965—1992年,塔河县境内野外火源主要有13种:野外吸烟、烧荒、野外用火、玩火、坏
人放火、捕鱼、狩猎、采石放炮、高压线失火、家火上山、机械跑火、机车闸瓦火、雷击火。

  1987年“五·六”特大森林火灾后,塔河县实行火源管理责任制,从县防火指挥部到基层
责任区层层落实责任。每个项目都有专人负责。

  每年进入防火期,对野外林内作业点、菜农点由各责任区每点派1名机关干部负责防火工
作。各作业点达到防火责任、人员活动区域、扑火组织机构、机具(人手一件工具)、宣传教育
(每人床头一条标语)、人员(登记造册,交防火保证押金每人50元)、火种管理(只限炊事员一
人保管火种)、检查(领导工前检查、工间检查)、通讯联系九落实。

  每年清明节期间,每个责任区组织两个清劝组,塔河县防火办全员出动,把守通往各墓地
的路口,对上坟扫墓人员进行清理劝阻,破烧纸旧习,树防火新风。

  春秋两个防火期间,县防火指挥部抽调防火办、营林处、公安局、黄金公司、矿产局、基
层防火办、派出所、武装部等单位人员,组成“三清”工作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清山、清沟、
清河套,把违禁入山人员清出林内。

  进入防火期各检查站按规定检查过往行人车辆,严禁协带火种入山,车辆无防火罩不准入
山。

  五、通讯管理

  1983年以前,塔河县森林防火通讯完全依靠邮电系统提供各项服务,1983—1987年,全县
只有2部无线电台,1987—1992年,县防火中心至各基层责任区均配备了电台、对讲机,全县
形成了有线与无线相结合的防火通讯网络。报务、通讯的管理是:各责任区的报务员由各责任
区防火办管理,县防火办中心电台室对各责任区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制定通规通纪。各
防火电台进入防火期定点开机,进入戒严期后每天24小时开机,县防火指挥部要求各责任区的
调度室、交换台在戒严期内全天24小时值班,保证电话线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