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预案编制
第三章 林火扑救
第一节 预案编制
塔河林区每年春秋两季进入防火期之前,制定完整的扑救森林火灾的预备方案,在全县护
林防火大会上公布,下发到县内各单位。
一、指导思想和扑救原则
林火扑救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一旦发现火情做到及时灭火,集中
力量打歼灭战,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把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才产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扑救原则是现场灭火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片包干、分段打火、责任到人、先专后
群、专群结合、限期灭火、认真清理、严格验收、防止复燃。
二、指挥机构和指挥纪律
县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县长和县委书记担任,指挥部下设指挥组、巡察参谋组、后勤保障
组、交通通讯组、宣传教育组,每组9—13人。发生火情由总指挥或总指挥指定的领导坐台,
火场前线总指挥由县防火专职副指挥或其它副指挥担任,成员及各组人员各司其职。1991年后
县防火指挥部把全县防护区划成4个联防区,绘制了扑大火指挥程序图。每个联防区设有指挥、
副指挥、秘书、技术员、通讯员、电台、指挥车,下设车辆组、巡察组、生活组、通讯组、医
务组并配备一定人员。联防区发生火情,可以独立开展工作,组织指挥扑救,从领导到群众都
明确自已应在的岗位。
指挥纪律是:参加灭火的单位和人员要无条件服从县防火指挥部和火场前线指挥部的调度。
被调入火场参加扑火的队伍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准擅自行动,扑火队在
火场位置变动实行先进入后撤离,办理交接手续,严防火场局部失控造成复燃跑火。
三、对各类扑火队的基本要求
县防火指挥部规定:发生火情,各类扑火队在接到县防火指挥部扑火命令后,专业队10分
钟内出发,骨干扑火队15分钟内出发,群众扑火队1小时内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