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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农机管理

第三节 农机管理




  一、管理机构

  1967年12月,开库康、依西肯、十八站3个公社相继成立农林组,负责农机管理。1972年,
建立公社农机站,业务由呼玛县农机局指导,人、权、物下放到公社,属于综合型管、供、修
三位一体的国营企业。农机站下设机耕队,实行代耕作业。1980年,各公社农机站由两个人组
成的“背包站”,没有厂房、设备,机车修理全部都是“游击”作业。

  1981年,各公社农机管理站负责简单的农机修理、管理和配件供应。

  1983年,经黑龙江省农机管理局批准,塔河县建立农机站修理网点,后改称农机修理厂,
修理车间有车床、刨床、钻床、电焊机等设备,公社农机修理厂农机管理站合署办公。

  1983年12月,成立塔河县农机局,配有农机管理人员6人。

  1992年末,全县农机系统有职工31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5人,
技术员5人。

  二、机具使用

  1981年,开库康、依西肯、十八站3个公社划归塔河县后,农机具不断增加,经营形式发
生了变化,县政府因地制宜,实行集体所有,承包经营代耕代收,包机到组,包机到户。同年,
塔河县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农机田间作业技术标准》,使农机作业与农业生产结合起来,克服
了过去只追求作业进度,忽视作业质量的问题,田间作业达到标准化、科学化。

  1984年,塔河县各生产大队集体所有的农机具,一部分作价卖给农民,实行联产。轮式拖
拉机转到个人后,多数搞林产运输,链轨拖拉机由个人或联产户拥有后,受承包小地块制约,
利用率下降,机械技术状态受维修费用高的限制,也有所降低。

  1988年后,塔河县政府、林业局鉴于原有收割机老化技术状态下降,影响秋后收割,妨碍
农民种田积极性,林业局投资30万元,县政府补贴10多万元,各乡自筹部分资金,先后购买3
台东风5型,3台丰收3.0型自走联合收割机,2台链轨拖拉机等农机具,由各乡农机站统一管理
使用。1989年,县农机局研制成GF—3型固体(汽化)燃料粮食烘干机,由县财政局投资在依西
肯乡安装后,使用效益良好,该项目荣获省农机系统科技进步三等奖。

  1992年底,农机具已经转入农民联产户和个人使用,农机部门转向以服务为主,进行技术
指导、安全监理、维修农具、提供配件、燃料等。

  三、农机监理

  80年代后,塔河县农机监理对全县农机进行全面检查,县农机局,乡农机站分别设农机安
全监理人员,村屯配备兼职农机安全员。

  到1992年,每年进行春检和年检,按照黑龙江省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求,少量收取检验费
和服务费。检验费为每次2元,服务费大、中型轮式拖拉机每年每台15元。塔河县农机监理站,
配备北京212型安全监理车1台,长江750型三轮摩托车1辆和两轮摩托车3台。县农机安全监理
部门利用春检、年检,实行各县之间互检,深入村屯,进行田查路检。向农机操作驾驶人员讲
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利用图片、事故案例教育和提高驾驶人员遵章守法、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

  四、技术培训

  1985—1988年,县农机局单独或联合地区农机干校,先后举办10期农用拖拉机驾驶员、联
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学习班,每次80人,经考核都达到标准,核发了驾驶执照。1989—1992年,
县农机局每年到乡、村去办班,充分调动农民和农机户参加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开设农机田间
作业技术标准的学习,使农民对田间作业质量大大提高,基本达到了黑龙江省农机田间作业技
术标准的要求。

  五、农机供应

  1983年以前,开库康、依西肯、十八站3个乡的农机配件多由呼玛购进,由于路远、时间
长,常贻误农时。1983年塔河县成立农机局和农机公司,各乡农机公司是农机局下属的供销企
业,属于政企合一,合署办公。初建时,省农机局拨给流动资金25万元,有职工8人,1986年
增加到12人。随着农机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和大量农机产品流入市场,塔河县农机局和农机公司
于1989年末分设,农机公司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隶属农机局领导。农机供应从单一的农
用四轮拖拉机增加到9种农机具,主要有75拖拉机、802拖拉机、60推土机、四轮拖拉机、联合
收割机、机引耙、机引播种机、镇压器、小型农具等。1992年,供应四轮拖拉机314台,其它
农具112台(件)。

  六、农机维修

  1981年塔河建县时,十八站鄂伦春族乡有农具检修厂200平方米,设备不全。其它两乡无
厂房设备,只能承担农机具简易维修任务,拖拉机大修到十八站乡修理。

  1983年,黑龙江省农机部门投资扩建十八站乡修理厂,增添设备,配备技术人员,负责全
县农用拖拉机大修任务,保证农用机械按时投入生产。

  1985年以后,农机具转移到个人手中,因大中型拖拉机维修换件费用高,有的农机户维修
困难,出现一茬烂现象。省、县财政部门每年拨专用资金用于大修补贴,帮助农民农机修理。
链轨拖拉机每台补助工时费省补助225元,县补助900元。

  1989年,依西肯乡农机检修所建成,1990年,开库康乡建成农机检修所。两个乡配备维修
技术人员和设备,基本能完成链轨拖拉机的大修任务,做到大修不出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