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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疫病防治

第四节 疫病防治




  塔河县畜牧综合兽医站设有兽医卫生防疫站、兽医院,各乡、镇设兽医站,设专职或兼职
兽医员。县畜禽疫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门诊揭发与检疫相结合”的方
针,春秋两季定期对猪瘟,猪丹毒、猪肺疫预防注射,对鸡新城疫、霍乱做到常年补针。

  1978年盘古林场从外地购入177匹马,检出阳性疫马157匹,77匹自然死亡,80匹捕杀掉,
进行封锁、控制,使疫病没有扩散、蔓延。同年,塔河镇内流行狂犬病,发病犬49条、马147
匹、猪199头、牛3头、鹅、鸭14只、驴2头,咬伤4人,死亡3人,病发后,畜禽全部死亡。区
政府成立预防狂犬病领导小组,设立以公安局、畜牧、卫生等单位部门参加的捕犬队,捕杀发
病犬。对无病犬注射疫苗,发放养犬证,使疫情很快得到控制。防疫注射密度达86%。

  1980年7月,县食品公司从外地调入生猪100余头,县兽医卫生防疫站抽检化验定性后,发
现“口蹄疫”,进行捕杀、封锁疫情,没有使此病扩散。1983年根据国家在三、五年内彻底消
灭“五号病”的要求,成立“县防五指挥部”,开展牲畜群防群治,强化监控,外购大牲畜及
时严格检疫。

  1985年,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和农牧渔业部制定《家畜家禽防疫
条例实施细则》,加强畜禽疫病防治工作。1988年经省畜牧局批准,塔河县设4名兽医卫生监
督员,12名检疫员。人员分布在动物检疫站6人,十八站3人,依西肯、开库康、盘古各1人。

  1989—1992年,县兽医卫生防疫站对铁路、公路等运输部门流动畜禽及产品进行检疫、验
证。同时对全县国营、集体、个体经营的贮肉冷库、养猪场(户)、养鸡场、招待所、食堂、旅
店、饭店、宾馆、肉食品商店、屠宰专业户、畜禽产品加工业,普遍进行调查登记、审查发证。
1992年末,县兽医卫生监督所,发放畜禽产品经销加工许可证80本,兽医卫生合格证70本。

   1985—1992年塔河县活畜禽检疫统计表
  表6—7 单位:匹、头、只



   1985—1992年塔河县畜禽产品检疫情况统计表
  表6—8 单位:吨



  1970—1992年,塔河全县共发生畜禽疫病40余种,主要有:马鼻疽、传染性贫血、马焦虫、
马腺疫、马流行性淋巴管类、马流行性感冒。牛乌华血吸虫病。羊肠毒血症。猪瘟、猪痢疾、猪
丹毒、猪水泡病、猪喘气病、猪流行性感冒、猪传染性胃肠炎。犬瘟热、细小病毒性肠炎。兔
瘟。鸡新城疫、鸡白血病、鸡马立克氏病、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法
氏囊病、鸡枝原体病、鸡组织滴虫病、鸡曲霉菌病、鸡球虫病、鸭病毒肝炎、小鹅瘟。

  多种家畜共患传染病有:破伤风、坏死杆菌病、恶性水肿、巴氏杆菌病、沙门氏杆菌病、
大肠杆菌病、布氏杆菌病、结核病、口啼疫、钩端螺旋体病、疥癣病、流行性乙型脑炎、放线
菌病、狂犬病、李氏杆菌病、肝片吸虫、猪囊虫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