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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养鱼

第二节 养鱼




  塔河县境内水域属冷水型,养鱼业始于1983年。塔河镇内有1人在5亩水池试养鲤鱼,投放
鱼苗25公斤,秋季捕捞时平均每尾鱼重0.5公斤以上,产鱼250公斤。

  1986年,全县养鱼户增至12户,放养水面为214亩,放养鱼苗3 210公斤,多数利用没有改
造好的自然水池,由于水灾,没有清塘,造成秋捕困难,效益不明显,有的甚至赔钱。1987年
养鱼户降至10户,放养水面140亩,投放鱼苗2 100公斤,产鱼达12 600公斤。

  1988年,养鱼户达15户,放养水面增至300亩,投放鱼苗4 067.5公斤,产鱼9 000公斤。
投资2万元,改造小水面400亩,为第二年鱼苗生产打下了基础。1989年放养水面增到450亩,
投放鱼苗5 250公斤,当年收获成鱼25 000公斤,平均每亩产62.5公斤。为了解决塔河县鱼苗
自给问题,1987年省投鱼苗资金5万元,1988年县政府投资50万元,1989年县政府又投资17.5
万元,兴建塔南鱼苗场1处,占地面积230亩,经过2年施工,1991年,培育鱼苗,解决鱼苗从
外地调进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