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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产品产量

第三节 产品产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塔河县农村普遍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全县农民对“无农不稳、
无工不富、无商不活”的农村经济发展方向有了深刻认识,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农
民利用闲散劳力,发挥当地自然和资源优势,兴办乡镇企业。1981主要围绕当地资源,以小豆
腐坊、小油坊、小米坊、小粉坊、小红炉、小木材加工的六小企业的形式进行农副产品加工。
1987年,随着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化,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不断加强和完善,产品产量大
幅度提高,产值效益成倍增长。塔河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把乡镇企业提到振兴塔河,兴边富
民的支柱产业和战略地位,为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指明了前景。

  县各乡镇企业依靠资源优势和特点,开辟生产门路。1981—1992年乡镇企业扶育伐生产木
材185 216立方米,加工木材51 800立方米。发电量399.5千度,生产铁制农具11万件,红砖2 647
万块,沙石8.1万立方米,粮食加工546万公斤,服装加工13.1万件。完成房屋建筑面积1.5万
平方米,运输量232万吨。全县乡镇企业共创产值8 504万元,营业收入实现8.361万元,利税
达到1 059万元;全县乡镇企业已发展到465户,从业人员达到2 008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32.7%。

   1981—1992年塔河县乡镇企业主要产品产量统计表
  表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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