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邮政第一节 沿革 1915年,在呼玛设邮务代办所一处,金山镇设三等邮局一处。黑河道尹又准令,将原用于
购置汽车的款移作筹办漠河邮站之用。在呼玛至漠河之间设20站,每站设有雪橇2张、壮马4匹,
邮差分步差和橇差,用于运输邮件和住站行人。其中十八站谭宝山、十九站依沙溪、二十站安
罗、二十一站靖安、二十二站开库康、二十三站车立营、二十四站新立屯等7个站在现塔河县
境内,为境内最早设立的邮政机构一邮站。
1917年1月,将二十站安罗至漠河站计11个邮站划归漠河邮站管辖。伪满时期,以上各邮
站分别归漠河县、鸥浦县邮政局管辖,夏季用船运出邮件,冬季靠邮政爬犁到各地送信,投递
包裹。
1947年解放后,将呼玛、漠河、鸥浦3县合为呼玛县。1957年,呼玛县在开库康、十八站、
依西肯设立了邮政所,1958年改称邮电支局。
1959年11月,呼玛县邮电局做出决定,派原十八站邮电支局局长张长海等4人到大固其故
(现塔河镇永安街)建大固其故邮政所。1960年1月,邮政所改为邮电所。同年3月,因小固其故
(塔河镇)林业机构、人员逐渐增多,邮电所搬迁到小固其故北山坡上,在10平方米的板夹泥房
子里办理邮电业务,同年6月,搬到山下(现医院对面一栋帐蓬内)。因邮电业务量逐渐增大,
邮电工作人员由原来的4人,增加到了34人。同年10月,已开设4个营业窗口,有汇兑、函件售
票、收寄包裹、报刊、电报等5项业务。同年11月,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决定固其故邮电所改
为塔河市邮电局。1961年8月,由于国民经济调整,大兴安岭下马,人员开始下撤。1962年4月
驻塔河镇的呼玛林管局撤销,邮电业务量急剧下降,同年12月,经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决定撤
销塔河市邮电局,人员及通讯设备全部撤到呼玛县邮电局。
1964年1月,大兴安岭开发建设正式纳入国家计划。1965年初,大兴安岭特区邮电局决定
设立塔河区邮电局,同年6月开始营业,开展平常函件、挂号函件、包裹汇兑、报刊等业务,
同年1O月开办了电报长途电话业务。到1966年末,职工增加到26人,其中局长1人。
为适应塔河林区建设的发展,1969年6月设绣峰、瓦拉干、盘古、塔南、九十四(塔丰)邮
政所。1971年9月,增设樟岭邮政所,1974年增设蒙克山邮政所。
1969年11月5日,国务院、中央军委转发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军管会及通信兵部《关
于邮电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从中央到地方基层邮政、电信分开,电信部分划归军队领导。
邮政部分与铁道部、交通部合并,撤销邮电部,成立电信总局其性质是军队领导下的企业单位,
并实行半军事管理,以军事部门管理为主,当地革命委员会管理为辅的双重领导。邮政部分,
国家成立邮政总局,实行业务部门和以革命委员会为主的管理上的双重领导。大兴安岭特区邮
政局和军分区根据国家这一文件精神,1970年10月7日决定撤销塔河区邮电局,成立塔河区电
信局,隶属大兴安岭军分区塔河区人民武装部领导;成立塔河区邮政局,归属大兴安岭特区邮
政局和塔河区革命委员会领导,并设立两套领导班子。业务收入和费用支出分别单独立帐核算,
并全部上缴特区邮政局和电信主管局。
1973年8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实行邮电合并精神,特区邮电局决定塔河区邮政
局与塔河区电信局合并为塔河区邮电局,人事、业务等仍归大兴安岭特区邮电局管理。塔河区
邮电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下设电信、邮政、财务、后勤、人保、政工、生产班组等11个,
邮政所6个,职工121人。
1979年9月,根据蒙克山邮政所业务量逐年减少,收入下降等实际情况,经上级批准,塔
河区邮电局决定撤销蒙克山邮政所。1980年8月,根据樟岭业务量减少,营业亏损,1978年到
达古莲的火车正式通车,撤销了由塔河到樟岭邮件经转工作,铁道兵撤离,知青返城,当地人
员减少等实际情况,经上级批准,塔河区邮电局决定撤销樟岭邮政所。
1982年1月,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批准塔河区邮电局正式改建为塔河县邮电局。同月,原
属呼玛县邮电局管辖的十八站、开库康、依西肯邮电局划归塔河县邮电局管理,全局人员增加
到148人,增设农村电话。1984年县邮电局增设了股的建制,由局、生产班组和邮电支局、所
的两级管理改为局、股和邮电支局所、生产班组三级管理。1985年11月,建立蒙克山、樟岭邮
政代办所。1992年10月,建立鄂族乡邮电所。1992年末,全局共有职工243人,设有党办、统
计、储蓄、总务、供应等8个股,基层单位有十八站、依西肯、开库康、盘古、瓦拉干、绣峰6
个邮电支局,塔南、塔丰、鄂伦春族乡3个邮政代办所。邮政业务、封发营业、投递发行邮运、
机要班组隶属邮政股管理,电信业务:报务、话务、长机、市机、电力市线、长话班组隶属
于电信股管理。
1992年邮电各支局(所)基本情况表
表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