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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政管理

第四节 财政管理




  为加强会计核算,适应上级财政分口管理的需要,建局后陆续成立了文教行政财务、农财、
综合计划、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股室,负责塔河县划归财政的财务管理工作。

  一、综合计划管理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予算外资金管理工作,1986年开始,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
算外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财政审批、银行监督”的管理方式,通过近7年的努力,使塔河
县预算外资金管理逐步走向正轨。完善了“专户存储”制度。预算外资金专户存储户数,由1986
年的3户增加到1992年的38户。财政专户存储收入由1986 年的2.3万元增加到1992年的450万元。

  1991年增设了收费集资管理站。由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往来,非经营性票证及
收费管理,规定票据使用范围,有效地制止社会上出现的乱收费现象。

  二、国有资产管理

  1990年10月,塔河县财政局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局,针对国有资产损失浪费的严重状况,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摸清国有资产的底数。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后,首先对塔河县行政事
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普查登记,普查12家,登记国有资产总额1 265.3万元。通过上级普查
领导小组的复查和验收,顺利地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普查工作。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
有资产普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全民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工作。1992年全县产权登记户
数中应登记户为246户,已登记户数为211户,已登资产总额137 027万元,已登国有资产总额
为66 040万元。

  三、会计管理

  1987年,县财政局设会计管理股主要全县会计管理,同时成立塔河县珠算协会。在会计管
理上,贯彻执行《会计法》及《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组织会计人员认真学习并考试验收。1992
年在全县进行了全国承认的职称合格考试制度,合格者颁发会计证。

  为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珠算技术鉴定,合格者发给珠算等级合
格证书,1987—1992年鉴定3 892人次,合格1 50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