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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粮油管理

第六节 粮油管理




  一、供应管理

  1965—1969年末,塔河区内各粮店和供应点都实行向粮食局报账制,由粮食局计财股统一
核算。1970年粮食局设供应股,并成立粮食管理所,各粮店和供应点实行向粮食管理所报账制,
由粮食管理所财务统一核算。粮管所负责各粮店和供应点的业务和行政管理。1978年粮管所改
为粮油供应公司。所辖各粮店实行独立核算。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各粮店一律发展为前店后
厂,开展附营业务,增设了熟食网点。加工挂面、面包、大果子、麻花,制作元宵、棕子、馒
头、烤饼、浆子、豆腐等项目,镇内粮店除熟食加工外还办起了小吃部。

  1983年,党中央作出开展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决定后,塔河粮食局把精神文明建设
和优质服务纳入工作日程,开展了“六好”红旗竞赛活动,即:执行政策好、业务制度好、团
结学习好、服务质量好、安全卫生好、经济核算好。每年3月“全民文明礼貌月”主要抓好三
件事:1、搞好环境卫生,解决一个“脏”字;2、整顿公共秩序,解决一个“乱”字;3、提
高服务质量,解决一个“差”字。年年开展“四职、三优”竞赛活动,即四职:职业责任、职
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三优: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异成绩。并举行“四职、三优
”技术能手表演赛。倡导职工文明经商,改变店容、店貌,搞好环境卫生,克服官商作风。各
粮店设有公平秤,价格计算表、针线包、口袋绳、流动袋、方便瓶。实行早开晚闭,节假日照
常营业。对五保户、军烈属优先照顾等便民措施。为生活有困难的居民送粮到户,扶老携幼、
服务上门。到单位给职工开票售粮,为学校送课间餐。1984年,第五粮店、第二粮店、盘古粮
店分别荣获过县级“四职”“三优”先进单位和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十八站“三八”粮店被评
为地级先进单位。

  1985年以后,为了解决双职工子女午间吃饭难的问题,三粮店广大职工开设小吃部,经营
大众小吃,品种齐全,早开门、晚闭店,时间方便,买卖公平、足斤足两,同时又为铁路小学
送课间餐,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

  食品厂为了确保“383”工程的顺利实施在花色品种上下功夫,由3个品种发展到现在的31
个品种,由于质量好、品种全,产品供不应求,有些还销往外地。他们还注意做好迎季商品的
生产,如:中秋节的月饼、元宵节的元宵等。为保证市场供应,他们还增设服务网点,投放流
动服务车13台。

  二、票证管理

  根据国家对粮油票证的有关规定,塔河粮食局使用的有“四证三票”。

  四证是: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工商行业用粮供应证,市镇饲料供应证,市镇居民粮食关
系转移证。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是对居民实行口粮分等定量供应采用的一种购粮凭证,由粮店
根据户口和定量证明签发,每年更换一次。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用来记载供应标准、数量、供
应的时间地点,居民粮油节存的情况。同时,粮店对居民人口的增减,工种定量的变更,调整
供应等别和总的定量进行登记。在使用期间进行不定期复查,要求做到粮证的定量等情况和供
应底卡上数量等情况完全相符合。工商行业用粮供应证是专门对工商行业用粮经过核实后由集
体粮店签发的粮油供应凭证。市镇饲料供应证,1965—1980年由粮食局供应股根据大牲畜存栏
数量签发饲料供应凭证。1981—1984年由饲料公司签发饲料供应证。1984年,饲料敞开供应后,
饲料供应证作废。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是国家统一的居民粮食关系转移的通用凭证。为了
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对迁入的定量人口,包括退役、出生、落实政策、释放等,一律凭户口落
粮食关系。签发粮食供应转移证时,注明工种、定量和停止供应日期做为迁入地粮食部门核定
粮食定量和衔接供应。

  三票有:全国通用粮票和黑龙江省地方流通粮票,还有地方饲料票。1965年塔河使用的全
国通用粮票为1955年版,票面额为1两、半市斤、1市斤、3市斤、5市斤共5种。1973年3月1日
起,实行了全国通用粮票带油的办法。每从粮店起出10斤全国粮票扣减1两食用油。1978年又
换发新版全国粮票,票面额为半市斤、1市斤、3市斤、5市斤4种。新旧全国粮票同时流通,旧
全国粮票只收不发。塔河粮食局在1965年建局时使用的黑龙江省地方粮票是1961年版。1967年
全省又使用了新版。1971年7月省粮食局作出决定,对旧版只收不发,限期兑换收回。1972年6
月末作废。1971年开始使用1970年再版的1967年版粮票。1980年1月1日起启用1978年版粮票。
1967年版和1970年再版粮票继续流通使用。1978年塔河粮食局推广旅大经验,使用过工种粮票,
工种粮票不作流通,只供到指定粮店购粮,1984年作废。

  1990年,为加强对票证管理实行监督,粮食局在粮油供应公司设立了册籍站。

  三、整顿统销

  整顿统销是粮食计划供应的一个重要内容。整顿统销的意义就是要计划用粮、节约用粮、
防止虚报冒领,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健康的发展。塔河粮食局自1965年建局,对商品粮油的
统销是依照1955年制定的《市镇粮食供应暂行办法》执行的。统销整顿工作每年都进行一次,
即每年7、8月份换发新证,核实供应量。对工商行业用粮,采取不定期核实整顿。1972年,遵
照国务院的指示,粮食管理所派出专门工作组深入到各单位核查,全面整顿了统销。1976年,
黑龙江省粮食局根据黑龙江省城镇人口增长过快的具体情况,要求黑龙江省进行一次全面整顿
统销,控制农业人口流入城镇。塔河县粮食局也抽出专人工作组,整顿统销,压缩不合理销量,
控制城镇人口增长过速。1978年以来,市镇商品粮油销量不断增加,粮食部门政策性亏损逐年
增加,整顿统销工作愈来愈显得重要。塔河粮食局粮油供应部门,采取了经常性的自查、互查
和上级检查的整顿统销工作,努力压缩不合理销量和堵塞一切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