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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下序

第十一编 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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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河县的工商、物价管理体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逐渐深入建立起来。1965—
1978年,塔河区商品经营完全以计划经济为主,全部执行国家统一价格标准,国营市场为主流
通渠道,工商、物价作为商业部门的一个股室全面负责塔河区的工商、物价管理工作,区政府
设专职人员进行协调和检查。1978年后,随着市场经济的调整和扩大,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
经济为辅的经济体制正逐步建立起来,为满足和充实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市场
经营范围由单一的国营商业企业扩展到集体、个体、集贸等经济形式,随着商品市场的发展,
塔河区先后设立了工商、物价管理机构。1981年,塔河建县后,设置塔河县工商管理局和塔河
县物价局。

  塔河县工商管理局根据市场经济的需要,逐步开展企业登记、个体、工商、经济合同、集
贸市场、经济监察、商检广告等工作,对全县的经济市场实行全面管理,维护经济秩序,保护
消费者利益,严格价格管理权限,以国家定价为主,浮动价格、工商企业协商价格、议购议销
价格、集贸市场价格为辅,以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

  1984年,塔河县标准计量局成立,对全县工业产品进行技术监督和质量监督,严格按照国
家颁布的各项法律进行标准化管理。整顿市场计量器具新、旧混用现象,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
新制式计量器具。严格检查产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损害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