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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标准化

第二节 标准化




  1965—1980年,塔河区产品标准化工作以单一的森工采伐为主,执行林业部木材标准。

  1981—1986年,塔河县内的锯材、人造板等林产工业发展较快,地方工业、乡镇企业开始
起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1982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标准化工作。1984
年,全县各森工企业执行木材锯材新国标,同时停止执行原国标和部标。1987年,根据国务院
关于建立政治、经济体系两保证的原则,按照黑龙江省标准计量局关于《黑龙江省工业企业标
准化定级考核(暂行)细则》的规定,塔河县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全面整顿和达标活动。1988
年,塔河县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
细则》全面开展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技术标准,监督管理生产过程中技术标准的执行。
1992年末,全县有17个企业进入省三级标准化合格企业,标准化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1988—1992年塔河县执行标准情况表
  表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