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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市政建设

第一章 县城建设

第一节 市政建设




  1955年,大兴安岭第一次开发建设,大批职工进入塔河林业地区,住帐篷和简易房。1956
年,随着林业建设的发展,建起了宿舍、食堂、办公室。1960年在塔河口建立了镇级人民政府,
塔河镇已初具规模,成为大兴安岭北坡林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商、粮、银、邮以及饮食
服务业基本形成。1961年,塔河镇内建有8幢二层楼房。1965年,大兴安岭重新开发建设,城
镇建设速度加快。1978年以后,市政建设、居民住宅和公共设施逐步配套,使城镇整体布局进
一步科学化、系统化。1981年,塔河正式建县,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楼房民舍逐年增多,
公用设施、文教卫生、道路交通、商粮银邮齐全。

  塔河镇是塔河县委、县政府、林业局所在地。塔河铁路地区、发电厂、大兴安岭筑路工程
局驻在塔河镇内,十八站林业局驻在十八站乡。

  塔河镇内主要公共设施有塔河火车站、塔河客运站、医院3所、中小学15所、幼儿园4所、
教育中心1处、邮电局(所)各1处、广播电视台1座,银行、储蓄所8处、老干部活动中心1处、
电影院3处、人民广场1处、植物园1处。

  镇内有商业、服务业、饮食业730家,其中,国营企业37家,个体企业572家,集体企业121
家。

  县城街道 1981年以前,县城街道建设缓慢,主街道和巷道全部为沙石路面,高低不平。
1982—1992年,县政府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将县城的建设大街、中央大街、友谊大街、站前
街的路面进行了修整,修建混凝土路6 792延长米,宽12米,沙石路4 609延长米。1988年11月,
县政府对县城建设进行调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省、地测定,制定了《黑龙江省塔河县城
市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的管理办法。1992年末,县城主街道5条,一般街道14条,巷道49条,
路面总面积为117.2公顷,人均占道面积18平方米。

  十八站林业局主要街道 1971—1983年,修筑道路4条,总长度约6公里。1984—1990年,
修筑道路19条,总长为20公里。其中混凝土路面5公里,其余均为砂石路面。

   塔河镇内主要街道简况
  表12—1 单位:米



  桥梁建设 1965年,塔河林业大规模开发建设后,修建公路桥1座,园林桥1座,木桥函洞
5处。

  塔南公路大桥 位于长堤路南端,南北横跨呼玛河,是塔南街通往城区的主要通道。1965
年开工,1968年建成通车,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T型梁,桥宽8米,全长约250米,载重等级为
汽—20吨。

  城区路灯 1979年城区路灯有60盏,分别在建设大街、文化路、昌盛路、联合路。1981年
增加到120盏。1983年,新华街、中央大街增设路灯27盏。1984年增设太平路、繁荣街、传真
路路灯23盏。1985年友谊路、平安路增设43盏。1984年太平路、平安路增设43盏。1991年遭受
洪水冲击,线路改线,撤掉了联合路、太平路的路灯。截止1992年末,共装路灯160盏。

  街道绿化 1965—1981年,城镇绿化主要靠群众义务植树绿化,因保护措施不健全,栽得
多,活得少。1982年塔河县成立绿化委员会,各林场成立绿化领导小组,1984—1985年,重点
绿化了县人民广场、自来水净化区、公园等公共场所。1986年,城镇绿化由街道绿化向单位、
庭院绿化发展,绿化树木由乔木向灌木、花卉发展,主要有:甜杨、山杨、云杉、樟子松、落
叶松、柳、榆树、山丁子、紫丁香、榆叶梅、金志梅、接骨木、绣线菊等20多种。

  绿化制度 1984年,实行签定《绿化责任状》,把绿化工作落实到各单位,实行单位负责
制,包栽树,包管理,一包到底。每年秋季,县绿化委员会进行绿化检查验收,对绿化工作差
的单位,不得进入文明单位行列。

  全民义务植树 1981年,县政府认真落实义务《植树法》,安排植树地块和所需苗木,同
年完成20万株。县镇内各单位的义务植树由林业局和塔林林场负责安排造林地及设计建档工作。
1989年,县政府为尽快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更新,将镇内义务植树场地安排在重火烧区马林林场,
塔河镇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家属、学生每人义务捐款1.O0元线,集中资金,集中地块,
专人指导,专人管护,委托部队承担全县义务植树。县政府组织各学校团员、少先队员在呼玛
河堤岸植甜杨3万株。根据不同的纪念意义将义务林命名为“红领巾林”、“三八林”、“青年
林”、“白衣战士林”等。到1992年末,每年完成植树20万株。

  供水排水 1970年以前城区用水、居民饮水以大口井和居民家中手压井供给,铁路住宅区
居民用水由铁路自来水厂供给,1981年后,大口水井逐渐废弃,居民生活用水以手压井为主,
工业用水以机井供水,镇内没有配套的供水设施。1988年,县政府投资931.2万元,修建自来
水厂和给水工程,1989年投入使用,以呼玛河水为水源,供水能力可达8000吨/日。到1992年,
镇内楼房居民100%饮用自来水,平房居民30%饮用自来水。

  城区排水尚未形成体系,居民区为明沟排水,生活污水和雨水排泄不畅,遇有暴雨,水流
横溢,低洼处积成污水泡,多余部分循着低处自然流入呼玛河。1988年以后,楼房建筑增多,
楼房的排水采用封闭式污水井,由污水车抽出拉到垃圾场排出。城区主要公路两侧为水泥盖板
盖面的石砌排水沟。居民小区各巷道两侧挖成明沟排水,与街道地下排水沟成十字或丁字接口
与涵道接通,使水流畅通,排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