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集镇建设
第二章 乡镇建设
第一节 集镇建设
1988年以前塔河县只有塔河镇。1989年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盘古镇、瓦拉干镇、
绣峰镇。塔河镇的市政建设、公用设施和居民住宅建设均由林业企业投资兴建。建县后,公共
设施和民用建筑仍以林业投资为主。
一、塔河镇建设
塔河镇是塔河县委、县政府、林业局所在地,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大兴
安岭北部地区最大的城镇。镇内交通运输十分方便,是塔十铁路的起点,嫩林铁路从南向北穿
行于镇内,设3等火车站1个,客车向北可直达漠河县,向东可直达韩家园子站,向南可直达齐
齐哈尔市。三塔公路、嫩漠公路、塔十公路在此交汇,形成了一个便利的交通网络。塔河镇东
接十八站林业局、南邻新林林业局塔尔根镇、西靠呼中区,所辖面积1 406.68平方公里,县城
面积11.7平方公里(不含塔南、永安街道),县城东北—西南走向呈带状,长约4800米,宽约1 500
米,镇内居民15912户,总人口57494人,设有新华、繁荣、站前、塔林、新建、塔南、永安、
北新8个街道办事处,共有居民委52个。
城镇居民住房由木刻楞、板夹泥逐步发展到砖木结构和集体供暖的平房及楼房。镇内居民
住房面积已发展到253000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7.28平方米。
到1992年末,塔河镇规划建设按林业规划体制进行投资建设。镇内驻有各企事业单位以及
文化、教育、卫生、商粮、福利公共设施。
二、绣峰镇建设
1966年建立绣峰林场。1989年8月建镇,行政属政企合一,镇内文化、教育、卫生以及生
产生活设施齐全。
1966—1992年,绣峰镇建筑施工总面积为54 181.4平方米,其中公共设施、厂房建筑面积
8 020平方米,学校建筑面积3 110平方米,文化卫生总面积1 411平方米,福利设施建筑面积
3 6536平方米。其它方面的建筑面积5 104平方米。居民住房建筑与改造,1966—1974年,居
民房屋多为“板夹泥”房舍。1978年以后,开始建造砖木结构房屋,1987年“五·六”特大森
林火灾后,建筑居民住宅面积为3 434.6平方米。1988 年,建筑居民房屋面积为8 254平方米。
1989年建造居民房屋,建筑面积为9 301.9平方米。1990—1992年投资73万元,建筑和维修职
工住房4 396平方米。
三、瓦拉干镇建设
1970年瓦拉干林场成立。1989年8月瓦拉干镇成立,镇政府与林场政企合一,镇内文化、
教育、卫生以及生产、生活等设施齐全。
1970—1983年,由林业局投资35.34万元,居民房屋建筑面积为31 935平方米。截止1992
年末,镇内学校建筑面积为2 458.16平方米,文化卫生建筑面积为1 343.9平方米,福利事业
建筑面积为810.08平方米,其它建筑面积为1 025.81平方米。镇内90%的企事业单位及文化、
教育、卫生、商粮、福利公共设施,由林业局系统投资。
四、盘古镇建设
1978年盘古林场建设事业刚刚兴起,主要建造简易房舍。1989年8月盘古镇成立,镇政府
与林场政企合一。镇政府设置城镇和房产管理机构。
到1992年末,盘古镇(房产)建设总投资为1 456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30 054.44平方米。
盘古镇的厂房建设包括外驻单位,总建筑面积为26 842.41平方米,投资为417万元。盘古镇有
学校2所,建筑面积为3 213.56平方米。镇内建有文化站、电视台、医院、集贸市场,总建筑
面积为2579.2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