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乡村建设
第二节 乡村建设
塔河县所辖十八站、开库康、依西肯3个乡,其村屯主要分布于黑龙江右岸,没有铁路,
交通不便,人口发展缓慢,乡村建设均以民宅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村民私建民舍。
人民公社化时期,公用房屋和设施建筑较多。1981年塔河建县,3个乡划归塔河县管辖后,农
民收入逐年增加,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住房建设发展迅速,住宅由原来的“板夹泥、木
刻楞”向砖木结构发展。到1992年,全县农村房屋建筑面积12.34万平方米,其中公有房屋2 600
平方米。修建乡村道路374公里,村屯绿化树木7 800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乡村建房和凿井多为同步进行,农民建造房舍一般在4—9月份进
行,造房需羌洋五六百元,凿一口井需羌洋一百三四十元,农民支付不起昂贵的建筑资金,只
能住地营子或支马架子度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为了发展边疆建设,增加资金投入,农民住宅建设有了较大
的发展。1981—1992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以后,农村的经济条件逐步改善,农民收入逐年增
加,新建房舍逐年增多。1992年全县农舍建设面积10.13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4平方米。
在乡村农舍建设没有统一规划,自选基地,择地而建,依街傍巷,较为整齐,结构多为砖瓦、
板夹泥式。建县后,各村屯实行了建筑房舍规划,自选申请基地与单位批准相结合,基本实行
了村屯建设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