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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城区规划

第一节 城区规划




  1986年山洪暴发,塔河县人民政府在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院的协助下,编制了《塔河县
城市总体规划》,1988年经县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实施。规划年限近期到1990年,远期到2000
年。近期人口规模50 000人,远期人口65 000人。

  城镇中心区 以原县政府、林业局、镇政府楼为基础,完善八一路(中央大街)两侧的公共
建筑(文化馆、图书馆、新华书店、百货大楼)形成行政、文化、科技及商业中心。

  功能区分 工业区在城镇东北和北部下风向及下游,为主要工业区。生活居住区以旧区改
造和新辟生活区相结合,划分为5个结构区。每区的人口规模在80 130人—15 000人,用地80
公顷—150公顷。

  道路规划 城内道路为方格网式,逐步改造、疏通、扩宽。道路的使用功能为主于道、次
干道和一般性道路。加宽、扩建塔南大桥。

  公共建筑 以昌盛街为主体形成镇内的商业服务中心,各居民区内适当布置商业服务网点,
形成居民使用方便的商业服务系统。在八一路东部新建文化馆、图书馆、新华书店,同时考虑
在筑路工程局及塔南各建一处文化馆。

  住宅规划 旧区改造中以楼房建筑为主,中心地段为5—6层,其它区域为平房或2—3层楼
房。

  工程规划 镇内生活、生产用水逐步使用自来水,近期规划自来水工程建成投入使用,排
水系统污水采用暗管排除,雨水采用沟渠和明沟排除。城市中心地带为暗沟。

  园林绿化规划 近期规划主街道和巷道两旁栽松树、榆树和杨柳树。远期规划在城镇东部
及塔南大桥南侧布置两处公园。利用镇内现有水系及东环路堤旁,充分绿化形成镇内带形公园。

  环境保护规划 对污染城镇环境的工业企业加强治理或搬迁,使城镇环境质量基本改善。
镇内各种污染源得到全面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