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筑队伍
第五章 建筑业
第一节 建筑队伍
1965年以前,塔河境内的较大工程建筑由呼玛、黑河派工程队承建,其它较小的工程,由
各单位组织临时工程建筑队进行施工。1965年4月15日,成立塔河区基建工程处,有职工615人,
其中管理人员52人,主要机械设备有混凝土搅拌机2台,圆锯4 台,压刨机1台,解放牌汽车3
台,拖拉机2台。有固定资产37万元。生产项目主要承担塔河城镇的房舍修建。
1971年11月,塔河区基建工程处改称塔河区建筑工程处,有职工598人。1979年9月,塔河
区建筑工程公司成立,属集体企业,有职工85人。
1989年10月,塔东贮木场、烧柴供应站,划归塔河县建筑工程处管理。1992年末,县建筑
工程处有生产连队15个,职工1 460人。县建筑工程公司有集体职工2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