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组织系统 一、中共呼玛林业局委员会
1958年9月29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批准成立中共呼玛林业局委员会,任命范玉卿为党委副
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隶属黑河经营局党委。局党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监察
委员会,设立4个党总支,9个党支部。
二、中共呼南林业局委员会
1960年5月25日,黑河地委决定,将中共呼玛林业局委员会改称中共呼南林业局委员会。
同年7月1日,呼南林业局和呼玛县的十八站乡、鸥浦乡三位一体成立呼南人民公社并成立党委,
党委成员以呼南林业局为主。党委持续8个月,1961年3月,公社解体。呼南林业局党委工作机
构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委员会、农业部。
三、中共富饶林业局委员会
1961年4月,呼南林业局更名为富饶林业局,其党委仍保持原呼南林业局党委的工作机构。
四、中共东北林业总局塔河林业办事处临时委员会
1964年3月12日,成立中共东北林业总局塔河林业办事处临时党委,由张海龙任代理书记。
由于机构升格,按照黑龙江省委要求,党委成立政治部,政治部下设办公室、秘书科、组
织科、宣传科、监察委员会、党校6个部门。临时党委下设总支部和支部委员会。
五、中共塔河区(林业公司)委员会
1965年7月8日,经国家林业部政治部批准,撤销塔河林业办事处临时党委,成立中共塔河
区(林业公司)委员会,任命李枫为党委书记。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塔河区(林业公司)的各级党组织仍正常工作,根据中共大兴
安岭特区委员会的要求,塔河区(林业公司)党委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党委仍处于领
导地位。1966年12月3日,塔河中学生首先成立“红色造反团”群众组织。其它各种名称的群
众组织相继成立。1967年1月10日,“炮打司令部”的浪潮涌入塔河,塔河中学“红色造反团”
“炮轰”了区(林业公司)党委,夺了区(林业公司)党委的“权”,塔河区(林业公司)党的组织
瘫痪,党组织活动也随之停止。各群众组织大搞派性斗争,在塔河掀起了“批判资产阶级反动
路线”的高潮。在群众运动的冲击下,各级党的领导干部被揪斗、批判和靠边站。
1967年3月,驻塔河的铁道兵第3335部队介入塔河,实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
军管、军训)工作。同年9月18日,成立了以解放军为代表的塔河区革命常委会筹备小组,解放
军代表王继晖任组长。12月,由领导干部、解放军、群众组织代表组成“三结合”塔河区革命
委员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
1969年9月11日,经大兴安岭特区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批准,成立塔河区革命委
员会党的核心组,组长王继晖。同时,核心组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关于整建党工作,逐步恢
复党组织生活。
1970年3月,塔河区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组撤销,成立中共塔河区委员会。
塔河区党委成立后,设立政治部,政治部下设办公室、组织组、干部组、宣传组、农工组、
监察委员会和党校。
六、中共塔河区委员会
1970年3月31日,召开中共塔河区首次党员代表大会,参加大会的代表295名。
同年8月18日,塔河区进行整建党工作。1971年7月,原塔河区(林业公司)党委书记李枫、
公司经理崔永章在落实党的干部政策中被解放重新工作,与解放军代表尤斌文一起增补为中共
塔河区委常委。同年8月13日,中共黑龙江省召开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王昭同、徐振昌、王
义昌当选为中共黑龙江省第三次党代会代表。1973年3月,中共大兴安岭地区第一次党代会召
开,李枫、徐振昌等35名党员出席会议,李枫当选为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委员。同年6月,中共
大兴安岭地委任命严国珍、姜立夫、商振权为中共塔河区委常委,任命李枫为中共塔河区委代
书记。8月24日,塔河区委委员徐振昌作为“十大”代表参加全国第十次党代会。12月末,历
经4年的“一打三反”运动结束。1975年,塔河区委的工作方针是:“消除派性、总结教训,
实现安定团结”。同年12月,区委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为重点,开展了党的基本路线教育,1977
年上半年结束。1976年9月,设立政法办公室,以加强全区政法工作领导。同年12月,黑龙江
省委决定李枫调大兴安岭地区工作,任命陈峻为中共塔河区委书记。塔河区委贯彻中央文件精
神,在全区开展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1978年12月25日,塔河区委召开平反昭雪大
会,对在“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5起冤假错案,进行公开平反,落实党的干部政策,恢复名
誉。
1980年1月,塔河区委实行党政分设,原塔河区委书记陈峻任塔河区区长。同年2 月,王
忠孝兼任塔河区委书记。3月,大兴安岭地委任命张振玉、张安惠、杨军为塔河区委副书记。6
月18日,黑龙江省委任命周保毅为中共塔河区委书记。
中共塔河区委成立后,调整了工作机构,将核心组办公室改称为塔河区革命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负责革委会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撤销政治部,将其所辖的各组改为“三部一校”
即:组织部、宣传部、纪检部、党校。到1981年8月,塔河区委的工作机构仍设办公室、组织
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部)、党校5个部门。
中共塔河区委领导人名录
表13—1
七、中共塔河县委员会
1981年8月,中共塔河县委在塔河区委的基础上建立后,其组织机构在原塔河区委基础上
进行了调整,设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党校、老干部
办公室。同年9月,增设了民族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统战部”,以加强地方各民族、民主
党派和海外侨胞的统一战线工作。1983年5月,设立农村工作部。1984年10月,将老干部办公
室改称老干部局。1985年3月,为开展地方党史研究,增设党史研究办公室和县地方志办公室,
合署办公,承担地方志、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和编纂工作。同年7月,根据中共黑龙
江省委电话会议精神,把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深入下去,县委决定将中共塔河县委“贯彻中共中
央紧急通知办公室”,由临时机构改为常设机构,易名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办公室”,简称
“经打办”。1987年10月,县委根据省委指示,撤消“经打办”和“农村工作部”。1988年2
月,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文件精神,县委决定撤销政法委员会。10月,根据黑龙江省委的指示,
县委决定成立“政策研究室”。1989年4月,为协调公检法工作,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
员会文件精神,县委决定成立“政法领导小组”,下设政法办公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990年9月,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和中共大兴安岭地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将政法领导小组易
名为“政法委员会”。到1992年底县委机构未发生变化。
1981年8月,正式建县后,黑龙江省委任命周保毅任中共塔河县委书记,陈峻任中共塔河
县委副书记。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任命张希义、毓柏生任中共塔河县委副书记。1982年4月,中
共大兴安岭地委任命朱殿修任中共塔河县委副书记。同年12月,毓柏生、朱殿修调出。1983年
3月,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对塔河县委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陈峻任中共塔河县委书记,钟志山、
张希义、贺永久任中共塔河县委副书记。1984年1月,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对塔河县领导班子作
了进一步调整,李书昌任中共塔河县委书记,张希义、贺永久任中共塔河县委副书记。同年10
月,张希义调塔河县人大工作。同年12月,李书昌调出,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任命张毅任塔河县
委书记,荆家良任中共塔河县委副书记。1986年11月,张毅调大兴安岭地委任副书记,黑龙江
省委任命郑元瑞任中共塔河县委书记。
中共塔河县委领导人名录
表13—2
八、基层党委
公社(乡)党委 公社(乡)党委随着林业的建设,党员人数增多,为加强党的领导,1970年
8月7日,经塔河区革委会常委第9次会议决定:塔林人民公社、塔南人民公社、瓦拉干人民公
社、樟岭人民公社4个党总支改为党委;绣峰林场、盘古林场、塔丰农场分别改为公社,并设
公社党委,同时,撤销“五·七”干校建制,将其人员全部迁移到樟岭公社。1972年5月,十
八站公社、开库康公社、依西肯公社建立党委,隶属呼玛县委。
1981年11月17日,中共塔河县委接收了原呼玛县辖的开库康、依西肯、十八站鄂伦春族3
个公社,党员221名。1983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通知要求,“各地有领导、有步骤
地搞好基层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改变党不管党,政不管政的企业状况”,县委决定实行政社
分开。开库康人民公社改称开库康乡人民政府;依西肯人民公社改称依西肯乡人民政府;十八
站人民公社改称十八站鄂伦春族乡人民政府。3个公社党委也随之易名为“开库康乡委员会、
依西肯乡委员会、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委员会”。各乡党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组织委员1
人,宣传委员1人,女工委员1人。
到1992年各乡党委机构设置没有变化。
镇党委 1960年,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下发文件“批准成立塔河镇,隶属呼玛县,是政企
合一体制”。1962年4月1日,黑河地委通知撤销呼玛林业管理局所属的一切组织,塔河镇机构
随之撤销。1968年4月25日塔河镇革命委员会成立,塔河镇又恢复了建制。
1970年,塔河镇党委下辖5个基层党支部,党员58名,其中干部党员14名,工人党员14名,
家属党员30名。1983年,塔河镇党委有基层党支部12个,党员总数136 名,其中职工党员47名,
退休党员8名,家属党员81名。1989年8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盘古镇、瓦拉干镇、
绣峰镇,其党组织隶属3个林场党委,属政企合一体制。
企、事业单位党委 1970年3月,塔河区首次党代会后,区委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党委
相继成立塔丰公社党委、盘古公社党委、塔林公社党委、塔南公社党委、绣峰公社党委、商业
局党委、公安局党委。1974年8月,塔河区机关党总支改称塔河区机关党委。1977年7月31日,
成立塔河区路线教育工作队党委,由塔河区委副书记公青山兼任路线教育工作队党委书记。区
委为进一步加强营林和木材生产战线党的领导,同年8月4日,将绣峰经营所党总支和绣峰林场
党委合并为绣峰林场党委;瓦拉干经营所党总支和瓦拉干林场党委合并为瓦拉干林场党委;盘
古经营所党总支和盘古林场党委合并为盘古林场党委。由于大修厂党员数量不断增加,塔河区
委于9月16日,将大修厂党总支改为大修厂党委。1978年2月,将粮食科党总支改为粮食局党委。
同年7月8日,撤销路线教育工作队党委。
1981年,塔河正式建县,为加强机关党的领导,将区机关党委改为县委县政府机关党委。
将原塔丰公社党委改名为塔丰经营所党委,塔南公社党委改名为塔南建材厂党委。1982年4月17
日,县委决定将林业局大修厂党委改为党总支,县粮食局党委改为党总支。同年7月,樟岭林
场党委改为党总支。1984年4月,县粮食局党总支由于党员人数增加,将党总支改为县粮食局
党委。塔丰经营所党委改为塔丰经营所党总支。同年6月,塔河县委机关分别设立党委,即:
县委机关党委、县政府机关党委。6月4日,为适应体制改革,将全县的10个林业生产单位合并
成5个林业公司。将瓦拉干林场党委、马林林场党总支、瓦拉干贮木场党总支合并为瓦拉干林
业公司党委;将盘古林场党委、盘古贮木场党总支、沿江林场党总支、盘中林场党总支合并为
盘古林业公司党委;绣峰林场党委改称为绣峰林业公司党委;塔林林场党委改称为塔林林业公
司党委;蒙克山林场党总支改称为蒙克山林业公司党总支。1985年10月,县委决定将机械筑路
队党总支改为机械筑路工程处党委。1986年11月,县委决定,成立塔河县教育委员会党委、县
交通局党委、森林经营公司党委,县武装部党组织由现役转为地方管理,并设立县武装部党委。
各中、小学党支部由县委直属党支部划归教育委员会党委。二十二站林场党支部、樟岭林场党
总支划归森林经营公司党委。1987年3月25日,为加强林产工业系统党的领导,将造纸厂党总
支、刨花板厂党总支、绣峰木材加工厂党支部、盘古木材加工厂党总支、瓦拉干木材加工厂党
支部、蒙克山木材加工厂党支部合并成立林产工业公司党委。1988年4月,成立成人教育中心
党委,下辖党校、职教科、电大工作站、教师进修学校。8月,森林经营公司党委撤销,变为
森林经营公司党总支,隶属政府机关党委领导。11月,县委为加强外地联营点党员的管理,成
立联营公司党委,下辖塔河驻外地各联营木材公司和经营公司党支部。同年,随着机构变更,
盘古林业公司党委改称盘古林业分局党委。1989年10月,木材联营公司党委改称木材经销公司
党总支。1990年5月10日,林业局大修厂党总支改为大修厂党委,原蒙克山林业公司党总支改
为蒙克山综合林场党总支;瓦拉干林业公司党委改为瓦拉干综合林场党委;绣峰林业公司党委
改为绣峰综合林场党委;塔林林业公司党委改为塔林综合林场党委。1991年10月,成人教育中
心党委撤销,同年10月12日,县委根据建筑工程处党员人数的增加,将党总支改为建筑工程处
党委。1992年3月19日,县委决定撤销交通局党委,成立党支部隶属县政府机关党委,所属的
公路管理站党总支变更为县委直属党总支。同时,蒙克山综合林场党总支变更为蒙克山综合林
场党委。到1992年底,县委下设基层党委21个。
九、直属党总支、党支部
1951年4月,依西肯村成立党支部,党员3名,隶属鸥浦区委员会。1953年,由于开发建设
大兴安岭,大批林业三师官兵调到林管区,党员的数量不断增多,管理区设立党总支部委员会,
隶属呼玛县委。同时,在管区所属的15个单位中建立起10个党支部,其中有4个党支部设专职
党支部书记。
呼玛林业局成立后,扩大了林业机构和体制。1958年5月,将原经营所改为林场,林场除
十三站只有一名党员未成立党支部外,其余全部设立党支部。1959年10月5日,根据黑河地委
改变林业体制实行政企分开的决定,将十二站、十三站、十四站、十五站、十六站、十七站、
内河、外河8个林场划归呼玛县的兴隆人民公社领导,党组织也随之变更。同时,呼玛林业局
局党委决定将老卡、哈拉巴奇、正棋3个林场党支部改为党总支。同年10月,机关党总支成立。
呼南林业局党委成立后,对基层党组织进行了调整。1960年5月7日,呼玛林业局党委批准
成立制材厂和机关农场党支部。同年6月6日,成立机关党支部。7月1日,呼南人民公社成立后,
又在所属的鸥浦管理区、三合站管理区、十八站管理区建立党总支部委员会。7月10日,建立
驻嫩江办事处党支部。1O月2日,呼南林业局决定建立呼南林业局综合加工厂,同时设立党支
部。10月4日,呼南林业局党委第33次会议决定撤销内河、外河林场党支部,将嫩漠公路的十
二站、十三站、十四站3个林场的党支部合并为十六站林场党总支,将老卡和龙站两个林场的
党组织合并为龙站党总支,将哈拉巴奇林场党总支、机关农场党支部改为呼南林场党支部。同
时,撤销三合站管理区党总支,将三合站改为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办事处,办事处党支部隶属十
八站管理区党支部。1961年3月,由于呼南人民公社解体,鸥浦管理区党总支、十八站管理区
党总支从呼南人民公社党委划出,隶属呼玛县委。
呼南林业局更名富饶林业局后,对其所属的党组织又进行了调整,1961年4月,撤销哈拉
巴奇林场党总支,将其划归龙站林场党总支,撤销十八站乡党总支,将其划归呼南林场党支部,
将综合厂党支部改为综合林场党支部,将富饶农场党总支改为永丰林场党总支。同年6月,将
十三站林场党总支改为旭东林场党总支。8月,由于原永青林业局下马,富饶林业局将呼南林
场迁移到永青林业局址,成立永青林场,原呼南林场党支部改为永青林场党总支。同时将三合
站办事处党支部改为局直属的三合站供应站党支部,保留机关党总支,公安局党支部,医院党
支部、商店党支部、汽车队党支部、学校党支部和基建工程处党支部。1962年,大兴安岭下撤
时期,原呼玛林业管理局(局址塔河),也移交给富饶林业局。同年6月,在塔河建立塔河林场,
成立党支部,该林场属工程性质,又称塔河工程处。1963年1月30日,黑河地委和黑河管理局
党委决定,将龙站、老卡、正棋、哈拉巴奇全部移交呼玛县管辖,其党组织也随之移交呼玛县
委,同时撤销旭东林场。同年2月26日,富饶林业局党委决定,成立十二站防火站和塔河工程
处党支部,永青林场和永丰林场党总支,年底全局党总支3个,党支部2个。1964年4月13日,
将原永丰林场、永青林场、塔河房产维修队(工程处)、汽车队合并为工交大队,大队设党总支
部委员会,大队党总支下设中队党支部。此时,塔河林业办事处直属党总支有:机关党总支、
工交大队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有:开库康林场党支部、漠河林场党支部、十二站防火站党支部、
三合站转运站党支部、学校党支部、医院党支部、养路段党支部、商店党支部和公安局党组。
大兴安岭林区再次开发,塔河区(林业公司)成立后,组建四个养路中队,中队设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称教导员。同年,设立材料厂和工程处党支部。1970年2月,先后在塔林公社和各
基层单位建立党的核心小组,通过整党建党,逐步在核心小组的基础上建立起各级党组织。
塔河区首次党代会后,区委所属党组织不断增加。1970年7月,基建工程处党总支和新建
人民公社党总支合并为瓦拉干人民公社党总支。同年7月7日,塔河区直属机关委员会、中共塔
河区后勤部委员会成立。1973年,由于区委实行党政机构分设,区革命委员会、后勤部、人保
部、政治部、生产指挥部总支部委员会撤销。同年,组建了商业局、粮食科党总支,原后勤部
所属的区职工医院党支部和房产管理处党支部划归为区党委直属党支部,原生产指挥部党总支
所属的汽车队党支部、公路维修队党支部、森林勘察设计队党支部划归为区党委直属党支部。
1975年11月,区委决定建立钢铁厂党总支。1973年10月,大修厂党总支成立。1974年,钢铁厂
下马,其党总支撤销。同年4月,机械筑路队党总支成立。同年6月,纸浆厂党总支成立。1975
年1月,塔林经营所党总支成立。同年3月,建立马林、沿江两个林场党总支。12月,文教系统
党总支成立。1977年2月,区委决定撤销文教系统党总支,将其所属的党支部划归区委直属党
支部。同年7月,塔林经营所党总支改称为苗圃党支部。12月,塔河县建设银行成立,设立建
设银行直属党支部。1978年4月,县职工医院党支部改为党总支。同年11月,第二中学建立直
属党支部。1981年1月,供销社党支部成立。
中共塔河县委建立后,1981年11月17日二十二站林场党支部划归塔河县委,有党员9名。
1982年4月7日,县委决定大修厂、粮食局党委变为党总支。设计队党总支、物资科党总支、职
工医院党总支变为直属党支部。1982年6月,航空护林站党支部归属塔河县委,同年9月,刨花
板厂党支部成立。1983年12月,纸浆厂党总支改为造纸厂党总支。1984年4月,粮食局党总支
改为党委。同年6月4日,将马林林场党总支、盘古贮木场党总支、沿江林场党总支、盘中林场
党总支划归盘古林业公司党委。同时,蒙克山林场党总支改为蒙克山林业公司党总支。1985年
10月,机械筑路队党总支改为机械筑路公司党支部,为县委直属党支部。同年11月,二十二站
党支部、樟岭林场党总支,划归森林经营公司党委。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
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塔南学校、塔林学校等8个党支部划归塔河县教育委员会党委。1988
年8 月原隶属森林经营公司党委的中心苗圃党支部二十二站林场党支部归县委直属。原隶属县
(局)政府机关党委的人民银行党支部、工业局党支部、保险公司党支部、工商银行党支部、多
种经营公司党支部、防火中心党支部于1989年6月15日划归县委直属。1989年9月交通局党委撤
销。1990年5月10日,预防保健中心党支部、黄金公司党支部、樟岭经营所党总支,由县政府
机关党委划归县委直属。同时,林机厂党总支改为党委。1991年4月,县成人教育中心党委撤
销,下辖的职工教育科党支部隶属县委。同年10月12日,建筑工程处党总支改为党委,同时,
自来水公司党支部、工商局党支部,由县政府机关党委划出归县委直属,多种经营公司党支部
改为党总支。1992年3月19日,综合勘察设计大队党支部、税务局党支部,由政府机关党委划
出归县委直属党总支。同时,成立运输公司党支部归县委直属,因县交通局党委撤销,所辖的
公路管理站党总支划归县委直属。1992年末,塔河县委直属党总支12个,直属党支部19个。
1971—1980年塔河区委组织机构统计表
表13—3 单位:个、人
注:1967年党员总数260名。
1981—1992年塔河县委组织机构统计表
表13—4 单位: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