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青年组织
第三节 青年组织
一、团组织
1936年,年仅10岁的周传英到依西肯村担任“儿童团”团长,1951年被选为依西肯村第一
任团支部书记,当时有10名团员。
1958年5月11日,共青团呼玛林业局委员会成立,由杨一伟任团支部书记。1959 年8月,
由副书记袁树旺主持团委工作。
1960年4月11日,随着林业局更名改称共青团呼南林业局委员会,1961年4月19日,改称共
青团富饶林业局委员会。1964年2月6日,改称共青团东北林业总局塔河办事处委员会。1965年
5月,建立共青团塔河区(林业公司)委员会,副书记陈宝贵。1967年12月,塔河区(林业公司)
革命委员会成立,革命委员会下设群众工作委员会,负责工、青、妇工作。1969年9月,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整团建团的通知》精神,塔河区开展整团建团的工作。塔河区革命委员会政治
部成立共青团组,孙敬孝任副组长主持工作。1970年2月,恢复共青团塔河区委员会。
共青团塔河县委员会 1981年塔河建县,共青团塔河区委员会易名为共青团塔河县委员会
(简称团县委),张海峰任团委书记,1982年10月12日共青团塔河县委经县委批准设立“三部一
办”,即:组织部、宣传部、学少部、办公室。1985年,增设青工青农部、权益部。到1992年
末,工作机构无变化,全县有团员5 259人,青年16 092人,基层团委22个,基层团总支21个,
基层团支部295个,直属团支部7个。
二、历届共青团代表大会
(一)塔河区团代会 共青团塔河区第一届代表大会1970年6月2日在塔河林业局会议室召开。
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97人,列席代表24人。大会的主要任务:1.认真学习毛主席在“九大”期
间的重要讲话;学习毛主席关于青年工作的指示;学习“九大”文献和新党章。2.讨论和通过
团的报告。3.选举共青团塔河区委员会。胡本东作了题为《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为把共
青团办成毛泽东思想大学校而奋斗》的报告。大会选举产生共青团塔河区委员25人,常务委员
9人,李勤宝当选为团区委书记,梁春菊(女)当选为团区委副书记。
共青团塔河区第二届代表大会 1976年7月23日在林业局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
代表180人,列席代表12人。大会总结了第一届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讨论今后一个时期共青
团工作的方向。大会讨论并通过了李勤宝代表大会筹委会所作的报告。大会一致通过《关于认
真学习‘十一大’文件,坚决贯彻‘十一大’精神的决议》,明确了团委工作任务。大会选举
产生共青团塔河区委员29人,常务委员8人,王益宏当选为团区委书记,王正奎、梁春菊(女)
当选为团区委副书记。
共青团塔河区第三届代表大会 1980年9月2日在林业局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
表158人,列席代表8人。会上杜活泉作了题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祖国实现四个现代
化贡献青春》的报告,通过了共青团塔河区第三届代表大会关于《树立远大理想,献身四化建
设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共青团塔河区委员27人,常务委员7人,
杜活泉当选为团区委书记,张海峰当选为团区委副书记。
(二)塔河县团代会 共青团塔河县第一届代表大会 1982年12月在塔河林业局会议室召
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60人,列席代表 16人。会上杜活泉作了题为《为开创我县共青团工
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的报告,选举产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塔河县第一届委员会。大会选举
产生共青团塔河县委员29人,常务委员9人,张海峰当选为团县委书记,陈子卫任团县委副书
记。
共青团塔河县第二届代表大会 1986年10月在林业局会议室召开。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
97人。会上陈子卫作了题为《当好党的助手、活跃团的工作、适应改革形势、立志振兴塔河》
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塔河县第二届委员会。大会选举产生共青团塔河县
委员31人,常务委员9人,陈子卫当选为团县委书记,杨敏杰(女)当选为团县委副书记。
共青团塔河县第三届代表大会 1990年11月在林业局会议室召开。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
116人。大会期间,学习了党的十三届五中和六中全会文献。大会讨论并通过了于振山作的题
为《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塔河的稳定和发展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提出今后3年
塔河县共青团工作的要点。大会选举产生共青团塔河县委员35 ,常务委员9人,于振山当选为
团县委书记,刘金才当选为团县委副书记。
三、团务活动
1970年7月,塔河区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团的活动。深入贯彻中共中央九届二中
全会精神,进一步掀起活学活用毛主席哲学思想群众运动新高潮。利用“天天读”、“学习班”、
“讲用会”形式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老三篇》和新党章。
1971年,遵照毛主席“认真看书学习,弄通马克思主义”的指示,在广大团员中开展读书
学习活动,掀起学习竞赛,组织学习小组17个,294名团员参加了学习。
1972年,塔河团区委重点开展团干部的带头作用。全区48名名团干部参加学习《共产党宣
言》、《国家与革命》等著作。
1975年,塔河区团组织以毛主席青运路线为指针,积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学习无产阶级专
政理论,深入开展“争青育苗”的反腐蚀教育活动。团区委对专职团支部书记进行培训。
1976年,在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运动中,团区委组织各级团组织召开批判大会340多次,
形成批判文章3 000余篇。
1977年,团区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五讲四美”活动。在这次活动
中,全区青少年做好事346件,涌现出先进集体12个,先进个人44人。
1979年,团区委在全区开展“增产节约百日竞赛”活动,提出“增产节约做贡献”,“青
年团员要争先”的战斗口号。有360名青年团员参加。百日竞赛活动使全区增加产值22 682元,
节约材料费26 364元。
1980年,团区委在全区广泛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在全区各级团组织中开展帮
教落后青少年活动,全区各级团组织均成立3—5个帮教小组,1O月,团区委书记杜活泉带领塔
林、绣峰、盘古、瓦拉干、樟岭、筑路队等单位团委书记赴武汉、上海、北京考察学习青少年
教育工作。
1981年,团区委召开“学雷锋、树新风”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集体5个,先进青年38人。
在同年开展的“文明礼貌月”活动中,全县有3 500多名青年做好事1.24万件。在纪念“一二·九”
运动50周年活动中,组织讲演会,受教育面达90%。同年,对全区专职团支部书记进行了培训。
1982年,全县共表彰学雷锋先进集体33个,先进个人214人,文明青年38人。团县委还在
青年中开展“五小”智慧杯竞赛活动。(“五小”即: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革、小设计、小
建设),提出改革19项,合理化建设72条。
1983年8月,团县委在全县开展了“采种支甘”(采集树种、草种,支援甘肃活动),取得
了效益、影响双丰收,团县委被团中央、团省委分别受予“采种支甘”活动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1984年,学雷锋活动掀起高潮,一万多名青年走上街头,做好人好事。同年5月,授团地
委表彰先进集体5个,学雷锋先进个人10名。
1985年,团县委组织青少年在少年宫开展了美术展览、乒乓球赛,举办各种学习班5期。
同时举行青少年象棋比赛,年末受到团地委的表彰。
1986年5月,团县委举办全县文艺汇演,县辖30多个基层团组织100多人参加了演出。
1987年5月6日,塔河发生特大森林火灾,团县委发出号召,组织青年扑火救灾突击队30余
个,开展捐款捐物活动,扑火小英雄赵金宝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十佳少年”光荣称号。
1988年,团县委组织开展“五小”智慧杯活动,(“五小”即: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
小设计、小建议)“五小”成果累计235项,创产值12万多元,有3项获国家级奖励,8项成果获
省级奖励,22项成果获大兴安岭地区奖励。“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多次在黑龙江省、
大兴安岭地区获得好成绩,团县委被团省委、省总工会、省劳动局、省森工总局联合授予岗位
技术学练赛先进集体称号。造纸厂青年技术攻关小组被团省委和省全质协会联合评为“优秀青
年技术攻关小组”。团省委授予团县委“全省增收千万元先进集体”称号。
1989年4月,团县委荣获黑龙江省首届科普之冬活动金桥奖。
1990年12月,团县委被团黑龙江省委授予中学实践教育活动合格县。
1991年、1992年,团县委组织青年团员在农村开展了靠科学种田、靠勤劳致富,促使农村
青年走上致富之路,团县委建立2个培训基地,3个科技协会,25个科技示范户,5人被推荐为
黑龙江省级青年星火带头人,团省委、省民政厅联合授予团县委为“全省十大脱贫县先进单位”
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