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81年12月23—25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54名,列席人员58名。县委
书记周保毅在大会上致开幕词,组织部长贺永久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听取了塔河县委副
书记、代县长陈峻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财务科科长郜向春作的《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
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塔河县人民法院院长霍虎联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塔河县人
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启兴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报告并做出相
应决议。会议选举彭树廷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克林、李学敏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务
委员会委员10人;陈峻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毓柏生、邓广德、李文学、陈泽森、林国金、孟金
宝、李宝珠、赵云喜、郜向春、钟志山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霍虎联为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启
兴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1983年3月23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52名,列席人员73名。会议审议通过
了塔河县副县长钟志山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郜向春作的((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
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树廷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
院院长霍虎联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启兴作的《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并做出相应决议。会议选举钟志山为县人民政府县长,选出钟志山、李学敏、王玉
学、孟旺福为出席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次会议 1984年4月5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51名,列席人员69名。会议审议通过
了塔河县代县长张毅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科科长姜启良作的《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
年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树廷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
长霍虎联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王启兴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并做出相应决议。会议选举张毅为县人民政府县长,邓广德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84年1o月1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21名,列席人员71名。会议审议通过
了塔河县县长张毅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科科长褚凤作的《198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克林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霍虎联作
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王启兴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做出相应
决议。会议选举张希义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广德、林国金、胡克林、史文良为县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常务委员会委员7名;张毅为县人民政府县长;丁明亮、张武、崔洪祥为县人民政
府副县长;霍虎联为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启兴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1985年7月30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22名,列席人员100名。会议审议通
过了塔河县代县长荆家良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许仁先作的《1984年财政决算
和198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广德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县法院院长霍虎联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启兴作的《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并做出相应决议。会议选举荆家良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杨德春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
第三次会议 1986年12月16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21人,列席人员108名。会议审议通
过了塔河县县长荆家良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许仁先作的《1985年财政决算和
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国金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县法院院长霍虎联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启兴作的《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并做出相应决议。会议选举颜振发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87年1O月1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6名,列席人员91名。会议审议通
过了塔河县县长荆家良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许仁先作的《1986 年财政决算
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国金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县法院院长霍虎联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启兴作的《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并做出相应决议。会议选举张希义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玉平、林国金、王修为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务委员会委员 8人,荆家良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杨恒春、张武、赵殿
璞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振祥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郑福臣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选出
王长兴、荆家良、李彦、戈晓华为出席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 1989年6月7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6名,列席人员105名。会议审议通过
了塔河县县长荆家良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许仁先作的《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玉平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
院院长张振祥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郑福臣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报告》并做出相应决议。会议选举曲凤寿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宁岐山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人。
第三次会议 1990年4月2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5名,列席人员115人。会议审议通
过了塔河县代县长刘满生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许仁先作的《1989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玉平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
作报告》、县法院院长张振祥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郑福臣作的《县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做出相应决议。会议选举刘满生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扈文选为县人民
政府副县长。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91年1月20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45名,列席人员97名。大会审议通过
了县长刘满生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许仁先作的《1990年财政执行情况和1991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希义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
院长张振祥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郑福臣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
告》并做出相应决议。会议选举张希义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修、曲凤寿为县人大常委会副
主任,常务委员会委员10人,刘满生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杨恒春、宁岐山、张振祥、周玉平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孙军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郑福臣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1991年6月27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47名,列席人员122名。会议审议通
过了塔河县县长刘满生作的《关于制定塔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
要的报告》,县司法局局长翟连生作的《关于塔河县“一五”普法情况和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
教育规划的报告》。会议选举杨德春、衣宪文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1人。
第三次会议 1992年3月26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47名,列席人员123名。会议审议通
过了塔河县县长刘满生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许仁先作的《1991年财政预算执
行情况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希义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
告》、县法院院长孙军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郑福臣作的《县人民检
察院工作报告》并做出相应决议。
第四次会议 1992年11月2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46名。会议选举李彦、刘满生、戈
晓华为出席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