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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法纪检察

第四节 法纪检察



  1978—1992年,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玩忽职守等各种案件35
件43人,经审查后立案侦查的19件20人,起诉6件7人,免诉13件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