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岛屿管理
第六节 岛屿管理
中俄界河——黑龙江流经塔河县北缘171公里,中方塔河县管辖区域内,主航道中心线中
方一侧有岛屿37个,其中有争议岛屿19个,2个岛屿已达成协议,龙站岛由苏方登岛打草,新
东岛由中方登岛生产,耕地1 200亩。1970—1981年,中央军委总参部和国家外交部批准可以
在上三股流岛、下鱼亮岛2个岛上生产。无争议岛屿18个,县外事部门和边防武装警察大队按
国家外交部和中央军委总参部门有关规定,在沿边群众的配合下进行岛上生产和人、畜管理。
黑龙江流域塔河县边境段非争议岛屿有:新屯岛、新立屯岛、马伦站上岛、马伦站下岛、
盘古河口上岛、盘古河口下岛、三股流上岛、上地营子岛、小河口岛、开库康小河岛、打鱼队
岛、开库康下无名岛、顶头岛、下头岛、安罗卡下岛、瓦干下套子岛、小金场岛、瓦干上无名
岛。
争议岛有:车地营子浅滩岛、盘古河口群岛、王文堂小沟岛、王克吉小沟岛、上三胶流群
岛、开库康浅滩上岛、开库康浅滩岛、开库康浅滩东岛、下鱼亮子岛、阎王店岛、西尔根气河
口岛、双合站下岛、双合站下套子岛、安罗卡岛、三棵树套子岛、绥安站下岛、瓦干岛、新东
屯岛、龙站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