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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外事机构

第四章 外事活动

第一节 外事机构



  1978年7月,成立塔河区外事科,同区民政科合署办公,为塔河区民政外事科,编制4人,
1981年8月塔河建县后,改称塔河县外事办公室,仍与民政局合署办公。1983年10月,机构改
革后,与民政局分设,定编4人。同年,由呼玛县接转304号、305号边防巡逻艇2艘,1986年淘
汰。1987年购入长城321号外事工作艇1艘,1992年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