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全生产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下,塔河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安全生
产的各项法规和文件精神,严格依法监察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加
强安全监察人员队伍建设,培训提高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严格目标管理,严肃奖
惩制度。根据林业生产特点,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执行林业部对林业安全大检查制订的方法、
步骤、措施和内容,提高安全检查的效果。安全检查和安全监察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以
提高各项生产活动人员的安全素质,杜绝和减少各种生产事故。
对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变换工种教育,严格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和持证作业制度。有
计划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按工种分层次举办培训班,每年培训100人次左右。
县劳动安全监察局有专人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监察工作,1988年成立了锅炉压力容器检验
所。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检验工作,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对司炉工人一律要求
经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操作。坚决杜绝无证人员上岗,加强对司炉工的培训和管理,至1992年
底,全县共有锅炉412台,司炉工661人,培训考核发证484人,做到了持证上岗。
1965—1992年塔河林业局伤亡事故统计表
表18—11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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