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文化馆、文化站

第一章 文化事业

第一节 文化馆、文化站




  一、县文化馆

  1972年9月,塔河县文化馆成立有工作人员6人,隶属于塔河区文教科。

  文化馆从1972年成立到1992年曾10次迁移馆址,其中馆舍最大、使用时间最长的一次是1983
年迁入的原铁道兵某部队的“三用堂”。1984 年县政府投资维修了展览厅。1991年6月的大雨
中展厅倒了一面大墙,在“七·一”洪水中被彻底冲毁。1992年初,迁入塔河航空护林站的2
间办公室内。

  建馆初期,文化馆隶属于区文教科领导;1974年隶属于区工会;1975年隶属于区文教党总
支;1976年末隶属于区文教科;1978年隶属区工会;1984年县文化局成立,文化馆隶属于文化
局。

  70年代,文化馆贯彻的是为人民服务,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1981年,文化部《关于文化馆工作试行条例》颁布后,文化工作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
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通过多种群众
文化艺术活动,向广大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宣传马
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宣传国内形势和社会主义建设
的成就,普及科学技术和文化卫生知识,组织辅导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和业余文化艺术、娱乐活
动,搜集、整理当地民族、民间等文化遗产。

  县文化馆1972—1992年,共组织了塔河县第四届到第十一届文艺汇演,组队参加了地区七
届至十三届文艺汇演,4次被评为优秀演出队。1980年组队参加了黑龙江省城市职工文艺汇演。
1983年组队参加黑龙江省首届林业职工文艺汇演和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1980年、1984年主办
了《塔河之春》音乐会。1980年组队参加了林业部、中国音协主办的“绿云里的歌”音乐会,
5月组队参加大兴安岭地区“红五月音乐会”。为活跃节日群众文化生活,1977 年以来举办春
节秧歌汇演6次,举办冰灯展4次。组织文艺演出队到呼玛、十八站、图强、阿木尔、西林吉、
新林、加格达奇及县内基层单位巡回演出44场。节日期间,火灾、水灾期间,组织文艺演出队
慰问部队官兵和受灾群众17场。其中1987年“五·六”森林大火期间,演出队深入扑火第一线
慰问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和职工群众,演出11场。演出队为庆祝节日、劳模会、欢迎国内
外采访团、贸易代表团等主办专场演出32场。此外,还举办演唱会、声乐比赛、歌咏比赛、谜
语大奖赛、电视歌手大奖赛等演出和比赛9场。塔河文化馆成立以来,举办的各类演出活动达124
场。文化馆为培养文化艺术人才,举办各类普及班和提高班51 期。参加各类培训人员达1 923
人,教学日数589天。其中歌曲创作、美术创作、文学创作班6期,音乐、舞蹈、绘画、书法、
摄影等培训班45期。培训教师以文化馆专业人员为主,聘请外地大专院校、编辑人员为辅。文
化馆担任辅导教师的主要有朱宏、陈军、徐正义、马恩玺、李迎全、黄修云等,聘请地区艺术
馆、地区报社授课的有刘汉民、唐云芝、徐戈文、冯中瑞等,还先后聘请北京师范大学郑宗君,
沈阳鲁迅美术学院任梦璋、徐家昌,哈尔滨师范大学何少卿、孙德伦、赵景祥、张修社、曹亚
里、谢丽丽,上海出版社画家胡克文、《诗刊》编辑部王燕生等专家、教授来塔河讲学授课。

  1980—1992年,县文化馆主办美术、书法、摄影展览11届,参加展出的作品(除“影人书
画展”外)均为塔河县专业、业余爱好者创作。其中书画展5次,美术、书法、摄影展2次,专
题摄影展3次(“五·六”森林大火摄影展,“发展中的塔河”影展,“抗洪抢险”影展)。1984
年9月,举办“影人书画展”,展出北京电影制片厂著名演员、艺术家创作的100 余幅书画作
品。北影著名艺术家钟灵、祖绍先、曹增银、宋志坚专程来塔河参加开幕式,地区文艺界人士,
塔河县委、县政府等有关领导参加了开幕式。此次展览规模之大、影响之大前所未有。

  1979年文化馆开始编辑出版馆办刊物《迎春花》,1981年改版并铅字印刷,同时更名为《塔
河艺术》,为4开4版,不定期出版。办报方向主要是为县内作者提供一块发表作品的园地,同
时也担负对外交流的任务。1992年末,共出版18期,发行约4万份。

  1984年以来,文化馆利用展览大厅举办收费舞会,开展以文补文创收活动。

  为保证各类演出的质量和效果,文化馆先后添置了钢琴、电子琴、音箱、电吉它、架子鼓
和其它各种管弦乐器

  二、文化站

  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文化站 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文化站1963年9月成立,为“社办公助”,
当时隶属于呼玛县,站内编制2人,有56平方米站舍一处,站内设有办公室、广播室、阅览室
和画廊。同时组建了业余演出队伍。“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文化站瘫痪,1973 年文化站恢
复正常工作。1975年夏,新建了240平方米砖瓦结构的站舍。1981年文化站随十八站乡划归塔
河县。1985年2月,文化站由社办变为国办,编制由2人增加到3人。

  1983年,在鄂伦春族定居30周年庆祝大会上,文化站用自己的业余演出队伍,组织了一次
鄂伦春族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文艺演出,演员大部分都是鄂伦春族青年。年底,以十八站鄂伦
春族业余演出队为主的大兴安岭地区代表队赴黑龙江省参加全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鄂族演员
魏云华演出的舞蹈“采集”获舞蹈创作奖,有2 名鄂族演员获优秀表演奖。1985年、1986年连
续两次代表鄂伦春族参加塔河县举办的春节联欢会。1985年以来,每逢春节和“八·一”建军
节,文化站都组织排练节目,到驻地的边防部队进行慰问演出,和部队指战员共同联欢。

  文化站除了组织业余文艺演出外,还利用农闲时间举办职工群众参加的文艺培训班,并不
定期地组织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和歌咏比赛。

  依西肯乡文化站 1979年,呼玛县政府在依西肯公社建立的社办公助文化站。1981年随乡
政府划归塔河县。1985年由社办变为国办,编制1人。同年的冰凌灾害将500平方米的站舍冲毁,
以后,文化站的大型活动均使用乡政府的会议室或学校的教室。

  依西肯乡文化站建站以来积极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农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1985
年以来,文化站组织元旦、“八·一”军民联欢晚会4次,春节游艺3次,迎国庆、庆丰收联欢
晚会3次,组织迎国庆歌咏比赛1次,庆“七·一”、庆教师节诗歌朗诵3次,与团委共同组织
团员、青年春游1次,与工会、共青团、妇联共同组织全乡运动会1次,单独组织乒乓球赛2次,
军民“八·一”篮球赛、环城赛、扑克棋类比赛各1 次。

  开库康乡文化站 开库康乡文化站建立于1974年,为社办公助,隶属于呼玛县。1981年随
乡划归塔河县。1985年变为国办,编制1人,有站舍24平方米。文化站设有办公室、图书阅览
室,有各类图书1 500多册,台球设备1套。建站以来由于条件差,缺少资金,群众性文化活动
开展的较少。十几年来,共举办书法美术展览4次,组办节日文艺演出8次,举办舞会9次,诗
歌朗诵2次。平时主要是为群众借阅图书和进行台球比赛。

  塔河县各林场和较大的工厂企业也都设有文化室,配专人管理,备有图书、乐器和体育器
材,能组织文艺演出和进行体育比赛,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