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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新华书店

第三节 新华书店




  1945年以前,塔河境内无专营书店,居民所需图书均由黑龙江航线夏季带入。1945年后,
黑河书店夏季乘船到沿江的依西肯、开库康等地售书。1956年后呼玛新华书店每年定期向塔河
境内送书,各乡供销社也辟出专用柜台代销图书。

  1965—1967年,塔河区百货商店辟出两节柜台售书。1967年6月20日,塔河区新华书店成
立,店址在建设大街北侧(现林业局机关大楼)。1985年,省县投资在中央大街新建了新华书店,
一楼为新华书店,二楼、三楼为文化局、图书馆。书店面积为420 平方米,其中营业室为170
平方米。

  1965—1968年,新华书店隶属于塔河区工会,1969—1975年,隶属于塔河区文教党总支,
1975—1985年隶属于区(县)文教科(局),1985年11月隶属于县文化局。新华书店业务归地区新
华书店,财经由塔河林业局财务科领导。

  1967年,新华书店成立后一直使用木质书柜书架,1984年全部更新为铝合金书柜、书架。
1983年为开展送书上门业务,书店购置250型摩托车1辆,小四轮1辆。

  1967年,塔河县新华书店有工作人员8人,到1992年底人员增加到12人。新华书店除面向
塔河各阶层群众售书外,还向盘古镇、瓦拉干镇、绣峰镇各商店及十八站鄂伦春族乡、依西肯
乡、开库康乡供销社供书,向全县25所中小学供应教科书。

  塔河县新华书店经营图书品种分17大类。1965—1992年底累计销售各类图书2 918 299册,
销售收入6 409 618.30元,其中1965—1976年,累计亏损10 841.78元;1977—1988年,累计
盈利43 129.74元。1989—1992年,每年盈利在万元左右,盈余全部用做新华书店整座楼(包
括图书馆、文化局两单位)冬季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