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档案馆 一、机构
1959年成立呼玛林业局档案室,隶属党委办公室领导,配备兼职档案员1人;1960 年改称
呼南林业局档案室;1961年改称富饶林业局档案室,配专职档案员1人,隶属党委办公室;1964
年改称东北林业总局塔河林业办事处档案室;1965年改称塔河林业公司档案室;1967年改称塔
河区革命委员会档案室;1976年改称中共塔河区委员会档案室;1981年成立县,改称中共塔河
县委员会档案室;1982年11月成立塔河县档案科(馆),隶属于县政府领导。1985年成立塔河县
档案局(馆),编制5人。随着档案事业的发展和档案数量的大量增加,1990年3月,塔河县编委
又给档案局(馆)增加编制2人,编制达到7人,实有6人。其中局(馆)长1人、工作人员5人。
塔河县档案局(馆)与塔河林业局档案科合署办公(馆),隶属于县政府、林业局领导。
二、档案管理
塔河县档案局(馆)的档案管理按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塔河县、林业局机关设
立了基建、资源、营林、地名、工商、信访、干部、工人、教育、纪检、审计等12个档案专业
分室,24个林场等生产单位设立了综合档案室,形成了以县局档案局为中心的档案管理网络。
1990年6月,塔河县档案管理被评为企业档案管理省级先进,1991年6月被评为企业档案管
理国家二级。
塔河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共分8个全宗,有档案11 652卷,其中文书档案5 802卷、会计档案
5 364卷、科技档案384卷、干部档案97卷、声像档案5盒(册),馆藏资料1 854册。
三、档案馆设备
塔河县档案馆自成立以来,县政府、林业局先后为档案馆购买了铁卷柜40套,复印机1台、
微机1台、录音机1台、照相机1台、报警器1台、装订机1台、打字机1台。
四、基层档案
塔河县档案局(馆)下属36个基层单位建立了综合档案室,共有室藏文书档案28 684卷、科
技档案1 975卷、专业档案13 628卷、照片1 204张、录音录相带146盒、资料5 946册。基层档
案室中,有14个在档案管理工作被评为企业档案管理省级先进,有12个单位被评为机关文书、
档案管理省一级,有4个单位被评为企业档案管理地级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