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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民间文学

第四节 民间文学




  1949—1959年,鄂伦春族民间口头文学艺术家孟古古善讲述的神话、传说、笑话等部分作
品发表在《北方文学》、《黑龙江艺术》等刊物上,并被选入《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故事选》、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作品选》、《中国民间爱情故事》、《东北少数民族民间故事选》、《鄂
伦春族民间故事选》、《中国少数民族歌谣选》和《中国情歌·少数民族卷》等,其中有的作
品还被国家高校教材编委会选为大学文科教材。

  1956—1959年,鄂伦春族民间文学艺术家郭其柱采集整理和翻译大量民间故事和传说,其
作品大多被收入《鄂伦春族民间故事选》、《民间文学》和《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作品选》。其
口述翻译采集整理的民歌多次刊载在《黑龙江民歌》、《北方文学》、《人民文学》、《诗刊》。
鄂伦春族民间口头文学艺术家孟庭杰为中央、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的社会、历史、文学、
文艺调查组及作者、记者等,提供大量翻译整理的民间故事、传说等。

  1986年6月,塔河县成立了县民间文学三套集成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编辑委员会。1987
年7月,出版了《塔河民间文学集成》,全书共收录民间故事99篇(其中在鄂伦春族中流传的民
间故事18篇),歌谣54首,生活、气象等谚语302条。